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发展总体演变特征

2024-12-15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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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城市的兴起过程中,主要原因还是政治因素,因为生产的发展,使得部分统治阶级分子可以脱离繁重的农业生产而成为社会中的特殊群体.这个群体享有享受较高层次的生活的特权.这就要求一部分普通劳动者也须脱离体力劳动来从事为这个群体所所需服务的行业.从这点来看,城市的出现不是因为生产的集中而形成的,城市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经济主体而存在的.城市经济作为农业经济的附庸的地位并没有改变,也不可能冲破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统一性.中国古代城市是作为封建政权控制中枢而存在的.因此,从这点来说,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与政治的联系是很牢固的.它始终是以消费为主的,生产极少.尽管在封建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这种状况的程度有所减轻.但它始终没有能够走出这个禁区.
中国古代的城市,最早是以作为全国性的或地区性的政治中心而出现的.禹时就在有崇氏部落的中民所在地嵩山之阳建立了都城---阳城,后又迁往阳翟.前者在今天河南省登封千成镇压,后者在今天河南省禹州市,都地处颍水上游,西连洛伊,东临河济,南望淮上,既是中原地区的中心地带,也便于控制东南地区的都国或部落.史书更是记载”三公设险以守其国”.说明早期城市的出现,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的产物.在原始末期,”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而韩非子更说,”舜逼尧, 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代纣,此四王者,皆人臣弑其君也”.这些都表明强力实际上是争夺权力斗争中最有力量的手段.因此,城市在最初出现的时候,只是一个维护王权的军事堡垒.进入阶级社会后,它更是作为权力的象征而存在.如<<诗.瞻仰>>讽刺周幽王因宠褒姒而亡国时说,”哲夫成城,哲妇倾城”.直接以城的存亡来表示国的兴亡.而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间”强凌弱,众暴寡”,因而”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在这一段时间内,战争连绵,无论是极力修建新城或是改造旧城,都是出于进攻或防守的目的,结果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的兴盛和发展.因此,这一阶段,城市的作用很大一部分的作用都是取决于军事的需要,成为王权的堡垒. 同时,也因为城市成为王权的堡垒,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王权的威严.因此,对城市的修建有着极为严格的制度.城市的规模,式样也就体现了其地位的等级,不可僭越.即所谓的王制.为了使”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因此所有建筑物的地点,面积,城墙高度,城门数量,建筑物种类,市场的位置,道路宽狭等,都有一定的制度.郑祭仲对郑伯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这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很显然,这里的都是应是应是诸侯的都邑.这是出于诸侯对王权威胁的担忧.而在周朝,这种规定也极为明显严格.史载”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城市千六百二十丈,郛方七十二里”,在周的计量单位中,一里等于一百八十丈,所以千六百六十丈则为九里,则是为天子之城,即王都为为方九里.<<尚书大传>>中说道,”左者百里之国为九里”.同时,周制规定,”宫三里,城九里,郭二十七里”.这种呈等比数列的规定,使得城显得整齐匀称,说明营建都邑是依照一定的制定来进行的.也说明了城市在其出现的最初阶段,它对农业的依赖程度是非常深的,但是它却不能为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唐时的长安,它的建筑则主要体现了皇权的威严.城内有宫城和皇城之分,而大明宫则更是体现了这种现象.大明宫建筑在一个山坡上,约有一百余阶,后来就成为皇帝接见群臣的地方.充分地体现皇帝的权威.
另一个特点,则是城市大都建立在河流或海滨处,这个现象出现的原因就是在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情况下,作为消费中心而存在的城市,大量的生活必需品都是靠农村提供,而这种运输所需要的运输力,在当时条件下,无外乎是人力和畜力,以及水运.前者在消耗是极为大的,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长途运输.而水运则体现了这种运输量大,费用低廉的要求.如果没有农村的提供以及运输的保障,城市自身的发展生存是无法想象的.因此,无论是早期的国都,还是后来的诸侯国都城,大都是处于是河滨处.水运的优势是陆运是无法比拟的.但是,作为一个大陆国家,城市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中心而存在,陆路交通也是极为重要的.春秋战国时期,魏,赵,齐等国之间有”午道”相通.东方各国到西边的秦有成皋沿黄河至函谷关的成皋之路.秦为了加强与蜀地的联系,还新辟了金牛道.这些城市间的,地区间的交通线沿线,又相继出现了一些城市.而在一些作为交通枢纽而存在的城市,则经济活动较为频繁.如雒邑位于秦,齐,楚,赵间纵横交错的地方,被称为”天下之朝市”.当然,这些城市的设置,都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设置的.当然,也具有一定的交换作用,但是,官府的控制却处处可见,如集市只能定期开放,等等.但是,即使陆路交通出现如此大的发展,但是,水运始终具有不可超越的优势.即使是在封建经济极为发达的隋朝,为了经济的发展和对江南地区的控制,仍然不吝劳力来修建了大运河,而隋炀帝数次出游江南,都是从水路.而唐的首都长安,因为森林乱砍乱伐从而导致黄河含沙量的大增,使得通过渭河到达长安的河道淤塞,从而导致了运输的极为困难.当时有”牛钱运斗米”的说法.而作为十朝古都的长安,也因这个原因而再也没有作都城.而在那些因手工业发达而形成的城市也是遵循着这个特点.这是因为,手工业品的制成品并不能直接作为手工劳动者直接的生活品,也只有通过交换来换取.而且有些手工业的生产本身就需要水.如以瓷器而闻名天下的景德镇,以冶铁业而著名的佛山镇,都不可避免地依赖河流或海洋带来的便利。
而宋代和元代,中国古代城市发展起了一些新的变化。宋太祖在开宝四年(971年),置市舶司于广州。又陆续在杭州,明州,泉州,密州的板桥镇(在今山东胶县境内),秀州的华亭县设置市舶司或市舶务,初时,其主管官员是知县。元丰三年(1080年),开始设置专门的官员管理此事,其官员称为提举市舶司,主要职责就是“掌著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靖康之役之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从此由北方转向了南方。由于国家政治经济力量以及地区政治力量的变化,从而导致了从西汉开始的丝绸之路衰落了。这种隔绝的状态,必然要求有新的交通路线来打破这种隔绝的状态。陆路既已阻滞,则只能从海路了。然而,前叙所设置的机构,除了因金占领的密州外,其余的全部存在,后又在澉浦(今浙江海盐)设置了市舶场。而北宋灭亡之后,南宋政府偏安江南一隅,但是国家的花费并没有减少。因此,在这里,发生了一次思想上的大转变。一改以前那种厚往薄来,“示以绥怀”的虚骄观念。采取了注重经济效益的务实政策,而这种务实政策也就要求南宋政府加强对城市的管理。同时,加大招徕外商的力度,,又在通商口岸设置了外商执行所.如在杭州有怀远驿,明州,温州,永州有来远驿等.据<<岭外代答>>,<<诸蕃志>>等史籍记载,当时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当时的中国通商.其中最远的是层拔国,在今非洲中部的东海岸.这时候的城市也较前代和后代的明清有活力..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黄金时段,后在明代则又一改这种开放的态度.虽然唐后取消了坊市的界限,但是在明代起则开始实行坊厢制度.居民按坊编制,分区管理,”洪武十三年等起,取苏浙等处上记挂四万五千余家填实京师,壮丁发各监局充役,余为编户,置都城内外,俟有坊厢,上元坊厢百七十六类”. 北京城亦是按坊编制的.城内地方以坊为纲,西城坊凡五区,中城坊凡四,北城坊凡三,南归城门外坊凡二,每坊铺舍多寡,视廛居有差,总计坊凡十有三”. 这种制度的实施和礼法控制的加强,使得刚得到发展空间的中国古代城市又逐渐形成萎缩.宋朝较之前后代经济的新明之气就体现在这些方面.即使是在经济比较发达,又比较开放的唐朝,也没有这种新气象,景龙元年十一月敕;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与宋高祖的话,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后代的明清,更是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中国的城市的发展又走向了一个低落时期.

关于城市的定义,我国汗牛充栋的历史文献中有过许多解释。我国古代的“城”与“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多是指四面围以城墙、扼守交通要冲、具有防卫意义的军事据点。“城,郭也,都邑之地,筑此以资保障者也” 。市,指的使交易市场。“市,买卖所之也。”“贸、贾,市也”。可见,凡进行买卖的交易场所即为市。从古文文献记载城与市的基本特征看,城与市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有城不一定就有市,相反,市场也不一定围筑墙垣。可见,最初的城或市,皆不包括复合名词“城市”的概念。只是到了周代,随着城或市的发展与变化,它们才逐渐含有“城市”的意义。即城市是一个人口集中、非农业各类产业发达、军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交通与文化的中心。
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战国至南北朝时期。此时期城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因素的制约,故在此阶段前期,即战国至东汉末,当时我国历史的政治局面是从分裂走向统一与稳定的时期,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趋势是由点的分散与狭小变化为点的相对集中与扩大。而后期,从东汉末至南北朝时,我国境内政权不是呈鼎立状态,就是呈南北对峙或分裂局面,政治动乱持续,战争频繁不断,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趋势就是不稳定,许多城市的兴衰具有政治、战争作用的突发性。另外,这一阶段新兴的城市还有手工业、商业贸易的发展,宗教的传播等原因的推动。此外,随着各个时期边疆地区的持续开发,城市的地理空间分布更广阔,在长江与珠江流域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城市。但南方除少数大城市的发展水平逐渐接近北方外,黄淮流域的城市数量与发展水平仍居当时全国的主导地位。
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是有其必然性的,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形成、发展的历史。这一时期我国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有以下四种途径:
一、由早期的侯国都邑发展而成的城市。这类城市历史长、规模大,发展的条件,特别是人文主观条件优越,如临淄、曲阜、咸阳、邯郸、大梁、蓟、郢等。它们多在西周时已筑城垣,尽管其早期规模小,城垣简陋,但由于都城特殊的政治地位,能凭借诸侯国内人、财、物的全面支持,加上选择城址时多考虑了其自然与经济地理条件,而且即使在秦汉统一以后,它们中的多数虽失去了国家或政权政治中心的优势,但仍是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因此,他们仍能维持其持续的发展,领先于当时全国城市发展的先进水平。
其二、由于郡县治等地方政区的设置和统一推行,许多郡、州、县治等地方政区治所逐渐形成城市,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这是因为,设治的地方多为一个地区的政治、军事等的中心。如秦汉时济北郡治博阳(今山东泰安)金城县治(今甘肃兰州)等,皆是最初作为地方政取得治所而逐渐发展为城市的。尽管由于自然环境和经济地理条件等变迁,有些郡、县治城以后衰落了,但大多数的郡、县治城则自秦汉以来得到了持续的发展,甚至大多成为今天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中心,如商丘、石家庄等即是如此。秦汉时千余个郡县治所城市,特别是黄淮流域中原一带的城市,基本是通过这一政治动因的途径迅速形成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其三,处于水陆交通枢纽或是河川渡口、江湖河海交汇点等的城邑,由于交通便利、交换频繁,使人口、货物聚集而发展起来的城市。这类城市经济意义较为重要,因而发展快,也具有城市历史长的特点。一些地方政区治所在选择建城位置时也注意到了交通、水域等,因此,也属于这一类型。如汉武帝征服匈奴夺取河西地区设置河西四郡以后,河西城市开始陆续兴起。同时,由于河西走廊上东西交通频繁,著名的“丝绸之路”上的河西城市不断得到发展。其中以敦煌发展最为显著,东汉时一度成为管辖西域的政治、经济中心。其他如武威、张掖、酒泉等城市发展,作为东西交通的必经之路,其交通的畅通与否以及与西域贸易往来的密切程度是当时直接影响这里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当时的淮阳(今河南淮阳)、广陵(今江苏扬州)、江州(今重庆市)、临湘(今湖南长沙)等城市无不是因滨水域靠要道而兴旺发达起来。
其四,出于军事目的在关隘要塞或边防重地所筑城邑发展而为城市的。一般来说,城邑都是出于政治、军事目的而建筑的防御体系。但是出于军事目的建造的城池和这坐城能否发展为城市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些城有的在邑落居住地筑起城垣,有的是在旷野重新筑城,如秦汉时期的长城一线,就有许多像朔方(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临沃(今内蒙古包头)北舆(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以及九原、云中、定襄等重要的关塞城市。这些城除了直接用于战事的关隘防守以及军队驻扎外,在当时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大多数皆发展为或大或小的城市。
从上述战国至南北朝时期城市兴起和发展情况看,主要有四种途径或四大因素:政治因素;自然条件;经济、交通状况;军事需要。这四大因素中的前两项决定城市兴起、选址的大范围、总地域,后两项决定城市在大范围内的具体位置。
第二阶段,即从隋唐至清末时期,从时间上大致可把当时的城市史地沿革划分为隋唐五代、辽宋金元和明清三个时期。
隋唐时期城市发展的原因除政治的再次大统一以外,大运河的开凿,南方经济的持续发展,海外贸易的兴起、增多,茶叶及其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的影响等也是其重要因素。这是因为,上述原因不仅改善了长江与钱塘江流域和北方地区以及海外的交通联系,促进了人口的流动和商业贸易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发达与繁荣,而且完全靠手工操作的密集型商品经济生产吸引了大量劳动力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迅速聚集,促使南方地区人口密度不断升高。因此,在运河两岸、南方东南沿海、长江流域、湘鄂赣等地出现了一批新的城市,从而不断地改变着城市发展及其地理分布的状况,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开始由中原地区逐渐向江南地区转移。但这时城市本身的发展还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城市的内部结构仍是实行坊、市分开管理定制;并且这时城市的政治、军事中心职能还比较明显,相对的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还较少。五代十国时期城市发展的趋势更体现了上述的各种特点。
辽宋金元时期,北方地区由于长期受战乱的影响,不仅使原有的城市遭到了战火的破坏,而且大量北方人口由于不堪忍受长期战乱的痛苦再度大规模向南迁移;同时,宋王朝南渡,政治中心随之南移,从而为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以加速南方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另外,广大南方地区自五代以来政治相对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自六朝以来南方不断的开发在经过两宋数百年的发展后其经济基础更为雄厚,从而使南方地区城市的迅速发展具备了最基本的,亦是最重要的推动力;此外,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不断得到广泛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纵横如网的江河湖海,不仅为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建立等提供了充足的水源,而且有利于内河航运和海外贸易的发达,贸易和货物的转运,使南方沿海地区和通往内地的交通线上的城市迅速发展,新的城市不断兴起。
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主要特点除上述江南已成为城市发展、分布的重点地区和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不断增多,城市的工商业职能进一步加强、城市作为经济中心的作用日益明显外,至少还有两点:
一、自宋代始,城市中临街设店、坊、市合一的现象已普遍出现,坊市分离的管理定制开始崩溃,城市内部结构在城市发展中的这种变化已被宋代政府认可,并形成新的合理合法的管理制度。这是因为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市场太小以及坊、市分开设置的城市结构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因此,打破坊、市严格分离的界限及其制度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样,商店、货栈随需要临街而设,即可方便市民,又可无限扩展商业贸易场所,使商业经济更加繁荣,增强城市街道、水系及其对外交通的意义,从而促进城市的迅速发展。宋都的开封、临安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经济商业中心。此外建康(今南京)、鄂州(今武昌)、苏州、扬州、镇江、广州等,都是商业发达、坊市合一的大都会。
二、一些手工业与矿业等专业城镇开始兴起,并且成为我国城市发展史上城市体系中的一种新类型。当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一些经济作物种植较为普遍和集中加工以及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密集型的手工加工或矿产开发带来了人口的大量聚集,推动了商业贸易的繁荣,因而在这些地区出现了许多以特种手工业加工或矿产开发为主的城镇,如无锡(米市)景德镇(瓷器制造)个旧(产锡)会泽(产铜)等。
明清两代,城市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其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数量、规模、类型、结构、功能等,在这一时期都比以前有了显著的发展和变化。当时,促进这种发展和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普遍提高,各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内部结构的变化,及农业经济商品化部分的不断增长,从而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推动力,而城市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农业经济商品化程度的扩大和加深。同时,明清时期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国家长期统一,国内外交通的发展及其各地联系的进一步加强,人口的增多,特别是康乾时期人口的成倍增长及其向城镇的聚集和开发边远地区所带来的人口大量流动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当时城市的发展,并决定或反映出城市发展的新特点。
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特征有:
一、自明代前期起,由于工商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促成了明清两代工商业城镇的大量涌现,出现了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大批中小城镇,推动了中国古代城市的迅速繁荣,构成了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当时工商业城市发展的状况来看,按其基本职能,主要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类是以手工业为主的城市,它分布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是东南沿海一带。随着大量农业人口向工商业人口的转化,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的发展,因此,以手工业为主的专业城镇大批增加。当时,江南的苏州、杭州、松江、嘉兴、湖州等均以发达的纺织业闻名全国。
另一类主要是作为国内较大的商业中心,其位置多分布于交通线上的枢纽地带,特别是水运线上或水陆交汇点上。如长江沿岸的重庆、宜昌、江陵、九江等,尤其是今武汉三镇之一的汉口,位于汉水入长江的交汇点上,由于有“九省通衢”之便,成为当时的“四大名镇”之一,另外,运河两岸的天津、沧州、临清、扬州、淮安等也是远近闻名的商业城镇。
第三类是以对外贸易为主要职能的港口城市,这类城是多分布于东南沿海一带便于海运的江河入海口上。其中主要由广州、泉州、漳州、福州、宁波、潮州、太仓、上海等。在这些商业贸易中心市镇,不仅货物繁庶众多,而且商贾云集如织。
二、明清时期我国东北、西北、西南、东南等广大边境地区的城市兴起和发展的区是相对加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古代城市发展完全不平衡的状况、,这是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又一特征。这是因为长期统一,边疆行政中心治所于军事重镇的设置,以及人口的飞跃式增长和向边疆地区的平衡流动等因素,加速了边疆的开发,使其城市发展加快。如东北的瑷珲、吉林、锦州等。因此,城市发展在经过明清长期的兴盛以后,不仅当今所有的省会级城市在当时已经形成,而且绝大多数地县级治所城邑也已经形成,从而奠定了我国现代城市分布的格局,在我国社会生活体系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理空间位置。
三、明清时期城市的设计、规划、建筑水平等大为提高,城市自身特别是京城的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不仅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而且能够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把一些河湖水面组织到城市总平面中来,从而大大地丰富了城市面貌,同时使城市更具有安全感。当时,许多城市中仍有农田、水利设施即属此类。这是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第三个特征。这对以自然经济为主、科学技术不甚发达时期城市的发展史尤为必要的。
正是由于城市及其城市工商业经济不断发展等原因的推动,从而敲响了中国古代专制社会没落的丧钟;社会经济生活包括人们思想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而深刻的变化,城市的物质条件和生活方式业愈加成为大多数人所虔心向往的东西;历史也因此踏入了近代社会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