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流程的报关流程

2024-12-28 08: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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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15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自理报检登记证书。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回答2:

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3、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已填好的报关单。与此同时,还需提交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一致。

海关查验无误之后将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以及根据具体的货物的特殊单证。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海关认为有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

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4、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进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或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向海关提交的许可证并不是一直固定不变的,国家主管部门随时会调整发布,所以需要时刻留意。

检验检疫制度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

而从 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

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

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

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查验是通关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海关查验可分为3种:彻底查验、抽查和外型检验。海关自查验受理起,到实施查验结束,反馈查验结果不会超过48小时。

海关查验货物时有3个要求:
1、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
2、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货物管理人员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3、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关费用,同时按海关规定交纳规费。

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当海关接受了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对相关单证资料进行了核查,查验了实际的货物,并在纳税义务人缴纳税费之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

需要注意:没有经过海关放行的监管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提取或发运货物。

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进口报关流程

1、准备报关资料(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

2、填写报关手写草单。根据报关资料填写一份报关单草单

3、打印报关复核表。报关公司根据草单,在QP系统上录入数据,打印出报关复核用单

4、发送数据。核对报关资料与复核单无误后,报关公司操作员用报关员卡向电子口岸发送报关单数据

5、收到数据回执。海关审单中心接受到数据,初步审核无误后,发送数据回执

6、打印出报关单。报关行收到数据回执后,说明海关接受申报,然后可以在QP系统上打印出报关单一式三联(海关核销联、海关作业联、企业留存联)

7、订好报关单。报关员确认后,在报关单上签名、盖报关章,并在各联报关单随附订好海关要求的资料

8、现场递单申报。拿订好后的报关单,向现场海关递单申报

9、审单。现场海关审核无误后,接受申报

10、征税。如进口货物达到征税数额,海关会打出税单给报关员

11、交税。企业根据税单到指定银行帐户交税,银行在税单上盖是收讫章(开通网上支付的企业可以网上支付)

12、税单核销。现场海关根据银行盖的收讫章核销税单

13、选择查验。人工布控--现场海关根据货物的风险值选择是否查验货物(如果是电脑布控的话,那就必须要查验货物)

14、放行。海关将查验后的货物或无需查验的货物放行

15、提取海关放行后的货物

16、结关。海关将上述报关单货物结关,报关行方可打印进口付汇证明联

回答3:

报关又称申报,是指在货物进出境时,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请求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报关的具体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1、 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用于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外船舶、车辆、飞机等。
2、 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转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3、 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主要包括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等。
报关程序
(一) 货物申报
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按照《海关法》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申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进行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1、 申报前准备
出口货物在申报前一般要先办理出口货物托运的手续,因为货物总是要通过一定的运输方式出境,所以出口托运在前,报关在后。
进口货物一般先办理换取提货单手续,因此进口换单在先,报关在后。
2、 申报地点
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向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口货物向进境地海关申报。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指定海关定期申报。
3、 申报期限
出口货物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是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4天内。
4、 申报方式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单独以纸质报关单或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
(二)报关单证
申报时所需单证可分为4类
报关单:货物进出口报关时专用,由报关员根据贸易合同的内容填报。
基本单证: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核销单、装货单、海运提单、代理报关委托书。
特殊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进)出境货物商检通关单、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产地证。
备用单证:贸易合同、货物保险单
(三)查验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后,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报的详细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缴纳税费
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位税和海关监管费、超期申报的滞报金和逾期缴纳的滞纳金等在内的相关费用。
(五)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货物,征收税费货接受担保之后,对进出口货物做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的规定。
如果是进口货物,海关在进口货物的提单凭证上签盖“海关放行章”;如果是出口货物,海关就在出口货物装货凭证上签盖“海关放行章。”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已签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进出口货物提货凭证或出口货物装货凭证,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载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以上就是小欣对货物进出口报关的一些见解,希望对大家有用。

回答4:

出口: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bai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 出口方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 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 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 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 ( 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
4. 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 出口方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 、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 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出口方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
3. 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出口方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 24 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 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方需及时缴纳报关报检费。 出口报关-
一、报关的一般程序 报关一般应经过以下四个环节,即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二、出口货物的申报时间与期限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至于装货24小时前到什么程度,是3天、5天还是1个月,可由报关人视口岸的仓储能力自定,海关一般不予过问。 规定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主要是为了留给海关一定的时间,办理正常的查验和征税等手续,以维护口岸的正常货运秩序。除了需紧急发运的鲜活、维修和赶船期货物等特殊情况之外,在装货的24小时以内申报的货物一般暂缓受理。
三、报关地点 根据现行《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地点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进出境地原则;
2.转关运输原则;
3.指定地原则。
四、报关应交验的主要单证
1.由报关员自行填写或由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打印的报关单一式多份,其所需份数根据各部门需要而定,出口退税时加填一份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2.出口货物属于国家限制出口或配额出口的应提供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合同等;
4.出境货物通关单(不需出口检验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证。 五、关税的缴纳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也规定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也是法定纳税人。 上述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节假日除外)7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由海关自第8天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对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价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者纳税义务人的存款内扣款。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先缴纳税款,然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30天内向海关书面复议。
出口报关的操作演示: SIMTRADE系统的报关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前期阶段和进出境阶段,下面对这两个阶段的报关操作程序分别进行演示。 前期阶段
【操作步骤1】:申领核销单(注:有关外汇核销的详细内容可参阅第13章的相关内容)。在出口商“业务中心”点“外管局”,再点“申领核销单”,即可从外管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
【操作步骤2】:再到出口商业务画面点“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并点该出口收汇核销单对应的编号(本例为STECA000009)准备进行填写;
【操作步骤3】: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后,点“保存”、“退出”。
【操作步骤4】:备案。回到“业务中心”点“海关”,再点“备案”,凭填好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口岸备案
【操作步骤5】:送货。在海关界面点“备案”右边的“送货”,将货物送到海关指定地点;至此,前期报关工作完成 进出境阶段
【操作步骤1】:准备报关。回到“业务中心”,点“出口商”,点“添加单据”,选择“出口货物报关单”,点“确定” 【操作步骤2】:填完后,点“保存”、“退出”。
【操作步骤3】:再次回到“业务中心”,点“海关”,点“报关”;选择报关所需的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不需出口检验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点“报关”,即可完成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