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和高考上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受国家承认。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教育部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扩展资料:
我国关于单招的政策的文件:
一、2007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二、2008年《关于2008年河北等8省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三、2009年《教育部关于2009年河北等省(自治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2010年《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五、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招
一样,国家承认 。
1、单招单考是高考改革后的一项重要招生制度。学生不用参加高考,可以直接报考大专学校的单招单考。
2、考生被单招单考学校录取后,也是国家统一招生(统招)学生。与通过高考考上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在学籍注册、在校待遇、社会优待(如购买半价票)、专升本、毕业证、毕业待遇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3、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上都没有“单招单考”等字样,和通过高考考的学生完全一样。
扩展资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
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广东省教育厅:
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教育厅报送的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四省2007年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要求批复如下:
一、四试点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通过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
二、为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试点院校在有关省级招办指导、监督下,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及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
2007年试点生源范围为试点院校所在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计划总数的10%(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控制数见附件),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各试点院校须按有关省级招办信息管理要求,于5月20日前向本省省级招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三、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试点院校要认真执行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招生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各试点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的院校,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其试点院校或示范性高职院校资格的处理;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独招生
一样,国家承认 。
1、单招单考是高考改革后的一项重要招生制度。学生不用参加高考,可以直接报考大专学校的单招单考。
2、考生被单招单考学校录取后,也是国家统一招生(统招)学生。与通过高考考上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在学籍注册、在校待遇、社会优待(如购买半价票)、专升本、毕业证、毕业待遇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3、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上都没有“单招单考”等字样,和通过高考考的学生完全一样。
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
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
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参考资料
单招_百度百科
单招和高考上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受国家承认。
教育部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
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
扩展资料:
我国关于单招的政策的文件:
一、2007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二、2008年《关于2008年河北等8省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三、2009年《教育部关于2009年河北等省(自治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2010年《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五、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百度百科-单招
单招和高考上的大学毕业证一样的,国家承认的。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教育部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上都没有“单招单考”等字样,和通过高考考的学生完全一样。
单招单考是高考改革后的一项重要招生制度。学生不用参加高考,可以直接报考大专学校的单招单考。
考生被单招单考学校录取后,也是国家统一招生(统招)学生。与通过高考考上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在学籍注册、在校待遇、社会优待(如购买半价票)、专升本、毕业证、毕业待遇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