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 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 是什么
2025-01-27 02:33:4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二百三十条: 外国人在被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限制活动范围期间,其所属国家驻华外交、领事官员要求探视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安排。该外国人拒绝其所属国家驻华外交、领事官员探视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安排,但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
这一条款主要针对外国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限制活动范围期间做出的特殊规定,以保障外国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