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如果爷爷奶奶的父母已经去世、没有其他子女的,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否则要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
1、如果老人死亡时,配偶、所有的子女、老人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了,那么,老人的财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由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2、如果儿子是先于老人去世的,则孙子有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权利,是代位继承儿子应得的份额。
应该可以继承
可以继承。但是必须是前期没有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