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两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2024-12-31 09:20:1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情况一般认定是互殴,不算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2:

如你确实是在对方动手的前提下,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反抗的话,是正当防卫,不承担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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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双方因事情争吵,一方先动手打了对方,另一方立马回击。这通常被认定互殴行为,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4:

回答5:

轻微伤不告不理。一般治安调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