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离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除非女方在离婚时,有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则男方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男方以"认为离婚协议时,财产给你的多了"理由不成立,申请重新分割财产法院应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