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销商品,商场是加价销售。加价部分(增值部分)得交销项税额。
商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17%)*800*17%-117/(1+17%)*800*17%
2.根据“双方约定手续费按合同金额5%(不含税计算)”可知,商场是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
3.手续费5%的金额,商场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应交“营业税”。
4.商场会计分录:
(1)收到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 117/(1+17%)*8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117/(1+17%)*800
(2)对外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150/(1+17%)*800
贷:应付账款 117/(1+17%)*800
主营业务收入 (差额,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17%)*800*17%
(3)收到服装厂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1+17%)*800*17%
贷:应付账款 117/(1+17%)*800*17%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17/(1+17%)*8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17/(1+17%)*800
(4)付款时:借:应付账款117*800
银行存款(倒挤)
主营业务收入 117/(1+17%)*800*5%
5.服装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发票记载的金额是进项税。
6.是的。销项税要交增值部分的税额。不会多出进项税。
因为委托代销商品采用的方法不同,代销商品有两种形式:
1.
一种是由委托方委托代销单位销售商品,由委托方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代销单位直接向委托方结算手续费。这种方式的委托代销,代销方只是按照代理(手续)费,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2.第2种方法是由委托方向代销方开具发票,再由代销方向购货方开具发票,采用这种方法时,受托代销方作为购货和销货进行业务处理,由此使受托代销商品的商场要计算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的计算。
1.该批货签订合同时候,双方的约定供货价是117元/件,所以这个才是代销的进货价,即取得专用发票的进价;至于销售方面,商场能把价格抬到什么程度,这是商场自己的能力,人家有能力以150元/件卖出,你厂家能把他怎么样吗?难道人家商场必须只赚厂家的代销手续费,而不能赚取更多利润吗?第1题你想的方向错了
2.专业知识,我不懂
3.对,还有附加
4.只是库存商品科目变成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其他应该都可以一样的
5.在第1题回答了
6.请再思考
我通过百度Hi,已经把你所有不会的都告诉你了。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