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还款案
李某欠孙某20500元,并有欠条载明。其后李某还欠款给孙某,并在原欠条上注“还欠款18500元整”。同时,孙某出具了收据一张给李某。后来孙某向李某索要欠款时,双方对原欠条上所注“还欠款18500元整”中的“还”字的含义发生争执。孙某认为李某尚欠18500元,“还”字应当读“hai”。李某则认为“还”字应该读“huan”,以已还18500元为由拒绝付款,并称孙某出具的收据被遗失。问:本案纠纷如何处理?
请给出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
我有一个老乡在工地拉钢筋时,被钢筋夹着左手掌(3.4断,5脱臼)。已治愈出院.怎么赔,
前妻购买政策房,要求支持一下,然后借朋友钱交给她时说支持她一下。后来她却不还,还说了当时并没有说是借给她的,是送给的。没有书面协议,如何办好呢。请这位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能出主意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