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是属于什么单位,能具体点嘛。。。。

如果是临时工,怎样才能转正呢?
2024-12-18 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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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文化站(cultural station)是国家设立,政府举办的,乡、镇、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区公所一级的最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机构。属于政府系列。是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并提供活动场所,公益性的文化传播与管理的文化事业机构。文化站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工程之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历史沿革

早在光绪年间,各省设立了宣讲馆,县区公署设立宣讲所。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后,在蔡元培、陶行知等先后倡导下,各省组建通俗演讲所、通俗教育馆和社会教育馆,着重针对中国农村“贫、愚、弱、私”四大弊病。

1927年,在民众教育呼声的影响下,各省市组织设立民众教育馆。原通俗讲演所、通俗教育馆、社会教育馆等均改为民众教育馆。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民众教育暂行规程》,对民众教育馆的普及和它的任务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民众教育馆设立阅览室、讲演室、生计室、游艺室、健身室、陈列室、教育室、出版室。

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群众文化工作成为革命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得到新的发展。抗日战争期间,解放区政府在接收原民众教育馆的基础上,经过整顿和核实,恢复和发展了新型的民众教育馆。它是无产阶级政府领导下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与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众教育馆有质的区别。

1949年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将接收的近千个民众教育馆改建为人民文化馆,并继续在全国普及文化馆、站的建设。

从1951年起,全国统一规范名称为人民文化馆和人民文化站。

1952年,文化部接管文化馆事业以后,对文化馆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于1953年12月,发布了关于“整顿和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明确了文化馆、站的性质和工作任务,确定了以识字教育、政治宣传、文艺活动及普及科学知识为主要职能,集行政管理、业务开展于一身。

1956年按文化部要求,各省市成立群众艺术馆,并颁发了“关于群众艺术馆的任务和工作的通知”。

2005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领先进文化方向,丰富了文化站的综合性职能。

文化站是当地党委党和政府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基础。文化站建设对于改善公共文化服务条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答2:

文化站指的是一个乡镇对接县文化局的一个下属单位。
主要在基层搞一些文化活动,基本上属于清水衙门。

回答3:

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和什么正式工之分了.只要你和该单位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该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依法向领导反映情况.如果你不是被派遣到该单位或者不是干部身份的话,就是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回答4:

当地文化局的派出机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