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单位和工伤保险中心有过协议没有,就是在一定的期间内,还没有入工伤保险的员工受工伤,可以马上报,并且可以生效,因为在比较偏远的地区,由于交通等因素,不能给新招员工及时报工伤保险,就可以有这个协议的。
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协议,那么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来进行操作。
补充:你所问的那个协议,我们单位就和劳动部门有,是由我们人资部门的领导去和劳动部门交涉达成的协议,你们也可以去试试啊,过程不是千篇一律的,自己去做了才知道呀。 如果没有政策支持的话谁敢来搞这个协议啊,再说工伤保险公司又不是傻子,是吧?
这要看单位给买的保险是否手续办完,不管是否生效,单位都承担赔偿责任,只是不生效,社保承担的部分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来进行操作。
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了,在入职的当天工伤保险就应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