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简称国务院19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规定,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考研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从当年7月1日起,延长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受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学校为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这里说的是你的人事关系保留两年,档案不会保留两年的,档案会转给市级人才服务部门托管,这个尽管放心,是不会有问题的。但是人事手续的事要重点注意。
我说一下个人了解到的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校让你强行签订就业协议的方法是绝对不对的,照你目前的情况,这个可以不去理会,即使你不签订,他也不能不按照正常手续让你毕业,否则是违反政策规定的,他不敢这么做,最多是吓吓你。待有工作单位后再签订协议就行,但是注意千万不要超过两年,否则你的人事手续就过期了。等有单位之后,还要注意及时改派。档案管理有专门的政策法规,档案丢失是要收到处罚的。
很多政策规定,甚至你想问的问题,都可以到教育部网站找找看,http://www.moe.edu.cn/
总之学校以毕业为要挟,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做法绝对是错误的。可以向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教育部网站同样也有相关的咨询热线。我看你根本可以不理会学校的做法,他无非就是想吓吓你,但实际不能那么操作,国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
1.法律是结合权利和义务讲的
能否留在学校是学校提供的便利
不能说不给留就犯法,管理办法规定而已
2.强制交?那就交吧,现在学校不给分配工作了,靠的是自己,没法律规定要给你工作,好大学不多,何必赖学校。只是骗生源而已,你out啦
3.找不到?一般不会,否则在起草一份就好了,再则告他,这个可以追究,协调先
毕业了档案留校,你要给学校一个理由啊。不过可以先把档案转到人才市场,只要没找到工作单位,都属于应届生,就业表的问题你可以先拖着,拿到毕业证书后,交不交就业表你自己看咯,如果学校拿就业表卡你的学位,那是不合理的可以直接提出来和学校交涉。
去当地教育局部门找那里的领导详细咨询一下吧我也是这个问题,准备到当地教育局去投诉毕业证不给我都认了,必需讨个说法让学校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