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按照母子公司管理集权与分权的程度,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集权经营体制
集权经营体制,是指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集中在母公司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子公司的供、产、销、人、财、物都由母公司统管,整个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垂直领导,各子公司在财务上没有独立性,在经营管理方面没有自主权,在母公司设立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管理各子公司的业务工作。
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优点是:
1、有利于整个集团的人、财、物的统一分配和调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各种力量搞好集团的重点项目;
2、能更好地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在子公司的贯彻执行;
3、可以增加集团整体竞争能力;
4、有利于提高集团的决策能力和决策速度;
5、有助于培养集团职工的集体主义和全局观念。
这种管理体制的缺点是:
1、不利于调动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容易形成下级人员一切都听上级安排,影响职工责任感的发挥;
3、造成集团管理机制呆板,条条框框过多,影响经营活动的有效性;
4、分配上容易产生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等弊端。
(二)分权经营体制
这种体制是在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经营、分级核算,不仅母公司独立核算,各子公司也是一级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有经营管理自主权限。
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优点:
1、可以充分调动企业下层组织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有利于企业上层领导从繁忙的日常业务中解脱出来,集中考虑企业的重大问题;
3、有利于企业经营环境的适应性,实行小批量多品种生产;有利于克服平均主义的倾向。
这种管理体制的缺点是:
1、这种体制容易产生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企业的人才、物资和设备调配困难,影响集中优势打歼灭战。甚至产生只顾眼前利益,忽略长远目标的倾向。
(三)统分结合体制
这是一种由总厂(公司)统一核算,由所属单位分级管理的管理形式,它是集权管理与分权管理相结合的产物。采用这种管理体制的企业,总厂(公司)对整个企业的经营好坏和盈亏负全责;在经营管理职能方面,总厂(公司)与分厂(分公司)则各有分工。供、产、销和人、财、物的重要经营管理权力集中在总厂(公司),而生产和销售等具体业务下放给下属单位,并拥有一定相对独立的权力。
这种半集权型的管理体制和经营组织,集中了分权与集权两种体制的优点,对推行现代化管理有较强的适应性。
设计母子公司体制的集权与分权关系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母公司对子公司统的过死,会严重挫伤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母公司对子公司分权过多过滥,又会丧失母公司的集中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