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总公司实行“三级架构、两级法人”的垂直管理体系,“三级架构”即总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库,其中总公司和直属库为独立法人。
总公司
总公司对直属库的人、财、物实行垂直管理,公司总部设有9个职能部门,在全国设立了24个分公司和4个子公司,上收及划转了338个直属库。
分公司
根据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的需要,总公司在全国设立了24个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经总公司授权代表总公司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
直属库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陆续划转上收了338个直属库,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其领导班子、财务和国有资产。直属库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直接从事中央储备粮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及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