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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0: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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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即便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我仍不得不相信,人们获取成功的动机多来自个人的满足感,而非财富,尽管我玩世不恭。在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打赌》中,一个人答应在狱中耗费生命十五年,以换取一百万。显然,如此极端之赌,其动机是钱财,但等到刑期结束,这个人已不再在乎金钱了。经过多年的反思,以及对莎士比亚、《圣经》和课本的阅读,他竟对自己曾孜孜以求的金钱嗤之以鼻了,那可是他用十五年生命换来的金钱。他没有到银行家那里去取钱,而是继续过他已爱上了的独居生活,不再为金钱和财富烦忧。
在心理学的课堂上,在涉及动机这个问题时,学生首先要研究的便有外部刺激与个人内趋力的关系。任何一本教科书都会告诉你,研究表明,如果某项任务会使孩子感到高兴,那它使孩子全力以赴去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大于给予孩子外部奖励。如果学习成绩好能让孩子有更好的自我感觉,这就比父母每次孩子上了优等生名单就奖励更能促进他获得好成绩。我对这个动机理论表示认同,因为它体现在每天的生活中。每天晚上,纪实性的电视节目都在告诉我们金钱与荣誉的重要性,但如果我的姐姐在乎金钱与荣誉,那她在高中毕业后就会去上大学。然而她知道学校学习并不会给她带来快乐,她不打算因一张大学文凭能带来更好的工作而多上四年学,多受四年苦。现在,她的工作赚钱不多,但她热爱生活,喜欢自己的生活方式。与坐在教室里听课比起来,工作时她从接听电话、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获得的快乐要多得多。去年,我自己也被迫审视自己的生活重点。我从小到大都在学校努力学习,每学期都是优等生,因为我喜欢。我没有因为选修微积分与经济学能让大学对你有好印象,而把自己不喜欢的科目硬塞进自己的日程表里。以我各科的平均分,我是完全够格加入全国优秀学生协会的,但我决定不参加,因为虽然它可以给很多大学的招生官员留下深刻印象,但它不会给我带来快乐。相反,我把时间花在了学习创造性写作、艺术史以及其他我真正挚爱的学科上了。
在心理学上有一个快乐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人们会做最让自己感到快乐或最不痛苦的事。我认为确实如此,而且我感到大多数人追求的幸福无关金钱和奢华。从媒体上看或许并非如此,因为广告上都说人们梦想成为地产巨头特朗普那样的人物,但这并非现实生活。现实生活是,我的邻居把给别人打理花园当作自己的第二职业,尽管报酬很低,但他喜欢天气好时在户外用两只手干活。我相信没有人不会在意中彩,但如果说中彩是生活的主要动力,那是可悲且不切实际的。一个工资微薄但快乐的人,比一个常年在高强度工作下每周工作64小时,大把大把挣钱的人活得更长。不是有人被金钱强烈地驱使着吗?文学、心理学以及我们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绝非如此,我相信将来也一定如此。

先谈谈《一杯沧海》。
题中明确提示考生“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其含义作文”。材料内容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我国国民图书阅读率持续走低;(二)识字的人不读书的理由:“没时间”“不习惯”“买不起”“没地方借”;(三)网上阅读率正在迅速增长。材料含义(隐含的信息,即写作主旨范畴)也有三点:(一)分析国民图书率持续走低趋势,网上阅读迅速增长的原因、利弊等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二)针对识字的人不读书的理由(其中一种或几种)说看法;(三)这两个方面含义可以结合起来写,也可以只写其中一个方面,或者一个方面中的一点或几点。所谓选择“一个侧面(包括正面、反面)、一个角度”,就是这个意思。那么,《一杯沧海》写了什么呢?
第一,它说“如今的读书似乎已经“埋没随百草”,淡出人们的视野了”,即读书的人少了;至于为什么读书的人会少了,作者说是“人们习惯了整日的奔忙”,结果就“无人向往片刻的闲适”,而“只有偷得片刻清闲的人们,才能有心情去领略一本书的芬芳,咀嚼那一杯水中暗藏的沧海”。从这几句话里看,这篇作文主要扣住了材料内容中“没时间”“不习惯”,从反面说人们现在习惯了“整日的奔忙”。但读者不禁要问:人们忙些什么呢?整天搓麻将,玩扑克,常常赶饭局,玩游戏,这些人的确都很“忙”,这也确实可以作为一个“没时间”读书的理由,但这理由充分吗?是不是只有读书才是“闲适”的呢?躺在软绵绵的沙发上听音乐、看电视就不“闲适”吗?怎样才能“偷得片刻清闲”来读一点书?……
这段文字虽然没有离题,但作者对自己的观点却没有展开深入而充分的论述,给读者留下了一连串疑问。
第二,作者说“即使科技发达到所有的书都变成电子的、网络的,读书的人依然存在,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因为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从表面看,这句话扣住了内容(一)中图书阅读和网上阅读的关系,但实质上却泯灭了两者之间的区别:图书(纸质)阅读与网上阅读一个样,都是读书人的阅读,没有图书(纸质)了,“读书的人依然存在”。——这就多少背离了材料隐含的实质内涵。当然,如果能说出充分的理由来证明,言之成理,“反弹琵琶”,也可算是合题,但理由呢?“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因为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这个理由本身就是虚假的“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历史上有那么多文盲,他们不识字谈何读书?难道他们都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还有,“学会了生活”的人还要不要读书?读书和生活是什么关系?按笔者理解,读书是喜欢读书的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甚至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不读书的人照样生活,只是相对来说精神生活可能不如喜欢读书的人丰富而已。——虚假的理由怎么能证明论点呢?
不仅于此,该段中前面刚说“谁的一生不是在书的陪伴下愈走愈充实,愈走愈美丽”,紧接着却说“拒绝读书的人也许至今还在漂泊,还在寻找”,这是不是自相矛盾? (类似的地方还有,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除了这两段,通篇几乎都是围绕“读书”的话题展开的,与材料的含义几乎没有多少联系。——该作文题虽然离不开谈“读书”,但却不能泛泛地谈“读书”。
第一段三句排比说的是“一本书”就是“一杯沧海”。——可是这话(同“一叶知秋”一样)的言外之意是什么?读一本书就够了!
第二段首句:“古人云:‘知书而达礼’。”说的是古人读书的目的或结果。按说这起首的一句应该是这一段的中心,起码也起个过渡作用,但下文所写,与该句毫无瓜葛。
第四段什么意思?好像是:无论读的是什么,也无论怎样读,只要读了,就可以得知“‘一花一世界’的灿烂,和那‘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恬淡”。(这点似乎也还“切题”,但符合实际吗?有证据吗?)
第六段说了什么,我看不懂。这篇作文中让人看不懂的地方太多了!只知道反反复复讲“读书”与“人生”。
综观全文,“一本书,是一种人生”就重复了四次,看样子这该是文章的主旨了吧?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它跟材料的含义相吻合吗?
——给材料作文不同于话题作文,从理论上说起来,大家都头头是道,但一遇到具体作文就抓瞎。你看,连最合题的两段话都几乎不能自圆其说,这样的作文怎么给了满分呢?北京大学知名教授曹文轩先生深知高考作文可以“蒙”和“骗”的“猫腻”,坦白地说:我自己是一个搞文学的,觉得无论如何得帮助儿子在高考语文考试中考个好成绩吧。怎么办呢?我为孩子钻研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做了六篇范文,然后给孩子“上课”,告诉孩子各种作文的套路都超不过这六篇:三篇记叙文,三篇议论文,高考作文无论怎么变化都万变不离其宗。我让孩子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背下来,而且掌握了应付变化的对策。最后孩子在高考中的作文成绩也接近满分。(引自《孩子的作文与生活》,见2005年10月《创新作文·初中版》)《一杯沧海》正是这样的一篇“背下来”以后根据考题拼出来的应试作文。——这类作文在满分作文中还有不少,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
美国考生的作文用不着我饶舌,它是一杯清纯的水,一眼就能看到底,不像中国考生的作文那样云里雾里,让人一头雾水的。他们的写作时间只有25分钟(难以想象!尽管这里有英语书写方便的优势,又不用拟题)。从美国学生的作文中,我们知道了什么叫坦然,真诚,个性,以及独立人格;说它“字字是我”,说它“文如其人”,说它“严丝密缝”,说它如“行云流水”,也许不见得很过分。
如果打个比方,前者是变性整容的时装模特,后者是健俊朴实的西部牛仔;前者是金莲,后者是天足;前者是轻飘飘的白芦苇,后者是沉甸甸的红高粱;前者是气球,后者是铅球。孰真孰假,孰美孰丑,孰重孰轻,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再打一个比方:如果把试题比作海,美国考生是在大海中自由地游泳,而中国考生则像一只蜻蜓,老是在水面上飞舞,只是时而用尾巴点一下水(点题);美国考生玩得认真,玩得累,中国考生玩得“潇洒”,玩得“美”。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輮使之然也”!请看不同导师的评价:

中方

旁批:
①诗意的排比耐人寻味。开篇即张扬富有个性的文采,实在是考场作文的一大技巧,因为它便于以先声夺人之势一下子抓住阅卷老师的心。
②以书喻人生虽不新鲜,但由此悠然契合了题目,不能说其手法不高妙。
③以书正在“淡出人们的视野”暗合“国民图书阅读率持续走低”,如此切题,实在高。
④恰切地对读书人分类,以小中见大手法折射人生,颇有滴水藏海之妙。
⑤“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此等感悟,实乃无深切体验者所难有。
⑥在精警的博喻中深化主旨而又回应了标题,实有一箭双雕之妙。

点评:
好个“一杯沧海”!这别致的标题,一下子就以量词错位手法吊起了读者的胃口,让人忍不住要看个究竟,这就是精心拟题的妙处。接着,考生开篇作比,即以博喻手法妙论书趣,精警而透辟;承接下来,笔锋陡转,切入现实,——读书者日见其少,巧妙地暗合了要求中“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六年来我国国民图书阅读率持续走低”,真正妙合无痕,还让人于其顿挫之笔下、精美的引用中、整饬的结构内、新奇的比喻里领略到该考生的真知灼见——“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最后仍以博喻收尾,既呼应了开头、深化了主旨,又使得全文圆融自然、浑然一体。

美方

作者重点以“文学、心理学以及我们自己的生活经验”中的例子有力且有见地地阐述了一个观点,即“即便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我仍不得不相信,人们获得成功的动机更多来自个人的满足感,而非财富”。作者重点以“文学、心理学以及我们自己的生活经验”中的例子支持这个观点,体现了过人的批判能力。文章开头以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打赌》中的主人公改变自己的生活追求为例,接着以“外部刺激与个人内趋力”的心理学原理、以及该原理在作者本人及姐姐身上的体现为论据,再次展示了过人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文章结尾再次借助心理学,通过“快乐原则”的概念强化“大多数人追求的幸福无关金钱与奢华”,而是“从做有益的事情中获得的个人满足感”。全文结构严谨,重点突出,观点阐述具有高度的整体感,一致性和流畅性。作者对语言的应用很有技巧,所用的句式多样而得当。
综上所述,作者的写作能力在本文得到明显而充分的体现,因而获得满分。
注:SAT写作考试的评分者包括经验丰富的高中教师,大学里教授英语、写作、语言艺术的老师,以及所教学科涉及大量写作的其他学科教师。评分者依据评分规则和范文进行评分。每篇文章由两位评分者单独打分,分值在1-6分之间,6分为最高分。

以上评述表明,中美两国教师对待高考作文有完全不同的评分标准。中方强调辞藻,欣赏技巧,鼓励炫耀,唆使媚悦;美方欣赏知性,强调理性,强调个性,尊重独立人格。
从作文内容看,美国学生的作文也相当“另类”:开篇就说“本人玩世不恭”——文中的观点不符合社会主流意识——“纪实性的电视节目都在告诉我们金钱与荣誉的重要性”,而这位考生偏说“不”;其论证自己观点的理由之一可以“活得更长”,这也可能不符合大多数阅卷老师的价值观。然而,美国的阅卷老师能够理解,能够宽容,他们对该文给予高度的赞赏,并给了它满分。由此可见,这位美国考生是幸运的——当然幸运的不会只是他一个人。与之相比,我们中国考生中的“另类”作文的命运可谓一在云霄,一在尘泥:零分!不但“杀鸡”,还要“吓猴” (拿它示众):谁如果再“另类”,格杀勿论!——而且年年如此。本意当然是想斩尽杀绝,可结果总与愿望相违: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教师能奈其何?
毋庸讳言,美国考生中的“另类”,在美国教师看来,表现是极其自然的,平静的,习以为常的,因此,阅卷老师不会受到刺激;而中国考生中的“另类”则气盛言过,其语言、手法或夸张,或反讽,字字讥刺,句句“幽默”,如匕首,似投枪,刺你“没商量” (这实际上也是晚清谴责小说以及鲁迅杂文的传统);社会主流意识和阅卷老师的权威受到公然的挑战,阅卷老师往往受不了,所以就以打零分作为报复。显然,美国的考生考官都是理智的,明智的,而中国则多发泄意气,感情用事,考生如此,考官也不见得更富理性更有涵养。因此,假如让美国教师评中国的零分作文,决不会给零分——在他们的规则里,只要不离题,就不能给零分,反而极有可能给高分;假如让美国教师来评中国的满分作文,很可能有一半以上不会满分,有的甚至会在及格线以下。反之,如果中国教师评美国的满分作文,肯定会把其中的一大批(甚至绝大多数)降级。这是必然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作文都缺乏文采。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原因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
从政治背景看,中国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历史,政治专制思想根深蒂固。唐代朱庆余的《闺意献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正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反映。尽管历史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但是,无论是人们的意识形态,还是社会现实,当年为鲁迅先生所痛斥痛恨的“主子”们还是在拿“主子”的架子,“奴才”还得奴颜婢膝,低声下气地过日子,考官与考生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婆媳关系”,甚至是主子与婢女关系——名师们那些洋洋洒洒的高考作文指导大作就是明证;容不得反社会主流意识的作文,也是这种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掌握阅卷大权的教师总是“站在时代的高度”,凭着一种强烈的“对社会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来制定评分标准,强化“主题”的正统性和重要性,并按这个标准“严格把关”;而一般教师,按既定“评分标准”评分已是“轻车熟路”,一看见“另类”作文,大笔一挥:零分!既省时又省事,何乐而不为?当然,争论总还是有的,但“小巫”终究斗不过“大巫”,更何况大多数“小巫”还站在“大巫”一边。美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民主社会的国家,尽管还是“资本主义”的,但他们的教师不必像我们这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他们可以淡化意识形态,严格从学科、学术的角度去评分。
从文化背景说,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多年文明发展历史的古国,有着丰富的传统文化积淀。这些文化积淀,有精华也有糟粕。从源头说,有《诗经》的现实主义,《离骚》的浪漫主义;发展到后来,有追求形式美的赋体,也有讲究“筋骨”的桐城派散文。从屈原到司马相如到王勃,文采一脉,源远流长,深受历代文人嗜爱;而从《诗经》到古文运动到桐城派,质实一脉,同样香火庚续,绵延(不断。梁实秋说自己的文章“还有一点硬朗挺拔之气”,应该归功于当年的一位国文老师(梁实秋《我的一位国文老师》)就是一例。只是在文人中,前者更有市场,更旺人气,往往形成强势,使后者不敌。下面一则笑话就反映了这种状况:
熙宁(宋神宗年号)未改科(改革科举考试)前,有吴俦贤良为庐州(今安徽合肥)教授,尝诲诸生作文须用倒语,如“名重燕然之勒”之类,则文势有力。庐州士子遂作赋嘲之曰“教授于庐,名俦姓吴,大段意头之没,全然巴鼻(来由)之无。”——《一杯沧海》正是“沧海一杯”的倒语,而且整篇文章也是“大段没意头”“全然无巴鼻”的标本:历史何其相似乃尔!
这类笑话很多。据《耳谭》载:
“太监府有历事生,遇大比,亦是本监考取,类送乡试。一珰(珰,宦者冠饰,这里借代宦者)不深书义,曰:‘今不必作文论,只一对佳者便取。’因出对云‘子路乘肥马’。诸生俯首匿笑,一黠者对云:‘尧舜骑病猪。’珰大称善。”——《一杯沧海》不也是因为文理不通的排比、博喻受宠么!
自古考官多迂薄,从来黠者总先登,难怪饱学之士再三感慨:“衡文者,知文章为何物?掌铨者,又知人才为何物?”
古往今来,科举取士几乎都以文采为重,究其原因,主要可能是历代“教授”多为浅薄迂腐的“准才子”“准专家”之故。这些“准才子”“准专家”对八股文以及华丽的词藻有一种特殊的偏嗜,他们按自己的偏嗜取文,结果当然只能是“谬种流传”“贻害无穷”了。如果是让王勃之类的真才子来评卷,我想他们一定不喜欢作假卖弄的文采;如果是让叶圣陶、吕叔湘这些真专家来评卷,我想更不会给那些作假卖弄“文采”的作文以满分。而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历史比我们年轻得多,在他们的历史文化中,没有像我们这样卖弄“文采”的传统,这用不着我展开论述。所以,美国教授对中国留学生缺乏理性的写作极不满意:“动不动就抒情”〔见《语文学习》(2006,7-8)孙绍振《感性命题和智性潜在量问题——评2006年高考作文题》〕
汉语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华民族的骄傲,但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它又是中国一代代学子的桎梏和裹足布。繁难的字形,繁多的字义,繁复的字音,……无不折磨着读书人。十来年的读书时间,大量地花费在这一类令人困苦的辨别记忆之中。正如我刚在《致徐江老师的公开信》(见2006年第10期《语文教学与研究·教师版》)引用过的南翔先生的《如鲠在喉两则》中所说:学生“考后即忘”,“既不增加知识量,又没有应用价值,十足的浪费时间”的内容,充斥着作业和试卷。这些“学了没有用,算不得知识的‘知识’,既浪费学生时间,又浪费学生脑力与目力”。(1998年5月号的《随笔》)除此之外,还有没完没了的“阅读分析”,把很多似是而非的东西硬塞给学生,把学生引进连教师自己也走不出来的“迷宫”;更有写作中没完没了地传授写作“秘诀”的“辅导”,加之以高考作文的“导向”,把学生的天足裹成“三寸金莲”。——你说中国的学子能不苦吗?吕叔湘先生曾提出中国语文教学效率为什么居低不高的疑问,我看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好像又扯远了,还是言归正传:真希望高考中“另类”作文打零分的历史就此画上句号;真希望还中国学子以天足,与美国学子一样自由竞跑!

回答2:

就给个概要吧,楼主,还是自己动笔吧,能锻炼人啊
目前影响中美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台湾问题(含对台军售及《与台湾关系法》)、美国对华“人权”指责问题、美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人民币汇率问题、中美贸易逆差问题、美对华贸易壁垒(反倾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