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到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到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到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到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到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陕西省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