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辞工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提出辞职,一般不需要向人力资源保障局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