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能否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包括造成他人损害和自身损害
2024-12-25 18: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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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不能加重一方的责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果因对方造成上述事故的,当然由对方承担责任,这个可以约定。

回答2:

不行,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定作人对承揽人的选任有误的时候,依法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我个人认为,这是法定的不可免除的责任,并不是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就能决定的。

回答3:

可以的,这个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允许当事人协商。

回答4: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