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工厂组织在工厂吃饭、喝酒。工人步行回家途中心脏病死亡,是否算工伤?

2024-12-21 12:13: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算工伤:

1、在上下班路上只有发生机动车事故导致的伤害才能算工伤。步行回家因本人原因发病导致死亡的与法律规定不符。

2、如果职工因疾病导致死亡的,单位应该根据当地劳动部门规定支付丧葬费,以及一定的抚养人的救济费,具体标准也参照当地规定。

回答2: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总的来说 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可关键你是下班啊)(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回答3:

  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4:

算不了工伤,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厂方应给予赔偿抚恤金。如果对方家属提起告诉,法院也是支持的。一次性的几万的补偿也是合情合理。还可以让人觉得厂方也通情达理。

回答5:

算与不算,应该看在国家相关法律框架下,个人与工厂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