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废分封设郡县,为何刘邦立汉朝实行郡国并存制?

2024-12-16 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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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是古代中国或是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最早起源于商代,其本质就是通过一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建立的早期国家政治结构,按照血缘宗室关系分配权力,维护政治联系。但在秦朝统一六国之后,却使用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郡县制的好处在于皇权的高度集中,将地方势力牢牢掌控在中央手中,集合各方力量促进王朝的发展。

秦国衰败,刘邦项羽等人乘机起兵,推翻了秦朝长达563年的统治。刘邦建立汉朝之后,在汉朝国内并没有延续秦国的郡县制,而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分封制。刘邦之所以能击败项羽,并不是自身力量的强大,而是借助了其他势力。为了嘉奖功臣以及安抚军心,刘邦先后分封了八个异姓诸侯王。

所谓“郡国制”就是在中央直属的领地之内,全面实行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而在其他地方依旧采用商周时期的分封制。刘邦为什么不直接采用分封制或是郡国制呢?原来刘邦早已看出分封制的缺点,一旦中央势力受到打击削弱,诸侯的势力就会逐渐强大,天下必将大乱,恐怕会如周天子一般,这是刘邦极不愿看到的场面。在秦国施行的郡县制代表着中央集权制度,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秦朝的失败,但刘邦却在秦国失败中发现了郡县制的闪光点,郡县制具有先进性,这种制度需要统治者不断地完善调整才能使其成熟稳定。

为了快速稳定天下,必须得留其精华去其糟粕,于是刘邦决定同时使用“郡县制”与“分封制”这一折中的办法来稳定人心。刘邦称帝之后,最主要的是避免有人造反使还未稳定下来的局面雪上加霜,最好的办法就是实现自己当初封王的承诺。但如何封赏,如何封赏也是一个大问题。刘邦的军队中有刚开始就追随自己的将士,但也有半路中响应号召加入的,两者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如何精确地弥补这种差距做到公平公正,也是刘邦施行“郡国制”的理由之一。

汉朝初立,刘邦手中所掌控的地区还不及天下的一半,面对异姓诸侯的挑战刘邦不足为惧,但如果联合起来却足以威胁到刘邦。刘邦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保留这些异姓王的地位,并且对内部的大臣进行了嘉奖。此举一方面稳定了局面,另一方面也是麻痹异姓王,为后来铲除他们打下基础。汉朝之后,诸侯王的权力不断被削弱,几代之后几乎已经与平民无异,为之后汉朝的发展解决了极大的隐患。

与郡县制的开放性比,分封制就是封闭僵化的老路,刘邦以自己独特的眼光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取之长避其短,解决了权力分配不平衡,诸侯王势力过大以及中央权力不够等问题。所以汉朝自建立之后一直使用“郡国制”,开创了其四百年的辉煌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