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从事税收工作多年的经验回复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1、今年1月发放的4000元奖金应该纳入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缴范围,因此应该将4000元分摊到12个月,再用个人所得税薪金收入扣除所起征点后,再找对应的税率去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便分摊后你员工的薪资仍然不到5000元起征点,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2、有个新政策想提醒你:假若你公司的员工涨工资了,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达到5000元以上的收入,就会产生个人所得税。但是今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办法,允许房贷、子女上学、赡养父母、个人继续教育以及重大疾病都可以税前扣除,你们公司的人员每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申报税前扣除额就解决问题了。
3、假若对于一些老员工的工资水平较高的情形,也可以采取多缴纳“五险一金”、或者发放股权、组织活动外出旅游等方式,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缴个人所得税,这样对于员工的福利没有改变,但是税却减少了。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上,税率共有9个级数。年终奖计税办法是: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
第一种情况是,当月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以2000元为例)时,年终奖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年终奖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李某2009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2500元。计算如下:12000÷12个月=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则,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此外,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500-2000)×5%=25元。所以,李某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5=1200元。
第二种情况是,当月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以2000元为例)时,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刘某当月工资薪金1000元,年终奖3400元。计算过程为:首先将3400元扣除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2000元-1000元=1000元),计算结果为2400元。再将24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商数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0。故应纳税额为2400×5%-0=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