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回属于她自己的那一份。也就是说,老人只能分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不能将老伴的也分了,原来分得土地时如果只有他们二个人的份,那他只能分其中的一半,其它部分他无权作主。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不是公民个人,而是承包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因此要看遗嘱分配的土地是否在遗嘱人承包期内:
1、如果土地不在承包期限内(以遗嘱生效时判定),则不可以立遗嘱,即使立了遗嘱也是无效的;
2、如果土地在承包期限内(以遗嘱生效时判定),则遗嘱人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续承包,并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如果分地是本身就包括子女的土地 那么老人去世后子女仍有承包权 如果分地时没有子女的土地 那么老人去世后应收回
她如果没签字同意分配是无效的,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必须双方同意才能支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