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子女都是有义务赡养父母的。虽然你以前考虑通过招赘女婿的方式来给自己养老,到现在也失败了。二女儿已经明确告诉你不愿再找上门女婿,建议你还是不要强逼她了。个人觉得你二女儿的提议不错。姐妹俩共同赡养你,你百年之后的家产也两姐妹平分。当然你先得做通你大女儿的工作。实在不行就找个养老院养老吧或是如果你经济宽裕,也可以雇个可靠的保姆来照顾你的生活,让你的两个女儿支付一些养老费用,够用就行,不要把自己的女儿逼的太狠,毕竟现在过日子谁都不容易。
子女赡养老人是他们应尽的义务,没有愿不愿意,这是她们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的,不管是老大还是老二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不仅是法律规定,还是道德伦理。老人也不该过多的干预儿女的生活,各自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就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家庭矛盾重在沟通交流,只有通过沟通才可以解决。
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