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万亩的土地从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商品楼和民房)要什么部门审批

2024-12-17 2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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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2、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机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回答2:

(1)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改变用途的大致程序:
1、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
2、然后拿着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
3、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