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申请办理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建立满一年,在近半年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归还商业贷款过程中未出现过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情况。 办理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身职工签署《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也可以由贷款专管员认定其他真实有效的资料来确认工资收入; 6、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本市《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必备资料: (1)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3)《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4)已支付购、建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5)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还款明细表及贷款余额对账单。 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携带贷款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审批。贷款申请资料提供齐全,中心实行“三级审批”。 3、签订合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担保手续。选择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乌鲁木齐市房产抵押合同(契约)》,并到乌鲁木齐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选择担保公司担保的,担保手续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 5、公证及发放。借款人持所有贷款手续到自治区公证处办理放款公证,然后回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