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传单传三次,如果你执意要离,法院自动判离婚吧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把证据录下来
有小孩能别离就别离,如果实在不好过就想开点
你好 请问你现在解决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