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需要查询住房公积金的违规提取记录,可以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资料来源:http://xxgk.changde.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38/site/art/2016/12/15/art_4805_106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