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网站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提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这一政策调整势必关系着大家的切身利益,那么以下解读必然是有益于大家理解的:
第一问: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何要合并?
在政府层面,正如人社部《通知》所言,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主要是出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考虑。生育保险目前仅由单位缴费,“五险”变“四险”后,企业缴费负担或将减轻。今后生育保险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险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第二问: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有何好处?
从产妇生育方面来讲,因为从孕前检查、产检到分娩等都是与医院接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医疗行为,二者合并是对的,国外情况是没有生育险的,而是直接纳入医疗保险,并且覆盖产前、产后,包括生产之前的检查、产后的康复等。而从管理成本上来说,二者合并也比较经济,不需要单独管理,可以降低管理成本;从基金的使用上来看,医疗保险基金在某些城市相对紧张,存在入不敷出现象,而生育保险有结余,对医疗保险可以提供资金支持。
第三问: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对职工的影响?
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员工待遇不会有改变,只是统筹的范围会扩大而已,社保基金与生育保险合并更有利于二者资金的调配。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第四问:男性职工为何也要缴纳生育保险?
男性职工同样参加生育险,目的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如果只有丈夫一人参加工作,全职太太可以享受医疗报销,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第五问: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的关系?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第六问:两险合并,最值得关注的细节?
由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医院,跟医疗保险运营是相似的,合并实施后,过去不同险种分设的经办机构就可以合并。这样不仅可以节省管理经费和成本,报销也会更加便利。
但需要关注的是,除了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外,生育保险还承担着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支付生育津贴。两个险种可以合并经办,但绝不能简单地取消生育保险发放生育津贴的功能。对于一些纺织、零售等女工多的地方,如果取消了生育津贴,那么女工生孩子时还需要企业来发工资,这就加重了企业的成本。
(*@ο@*)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百姓福利是否会跟着一降再降呢?
原先的:
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单位缴存比例为0.8%;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2%,单位缴存比例为10%。
合并后:
将减少1.25个百分点的费率。(不难推断,会降低企业的缴存比例)
所以,很明确了,此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为企业减负。
其实,在今年3月份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就已经明确提出,要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了。那对于偶们老百姓到底是赚是赔呢?
1、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人社部已经做出回应,表示降费率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2、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有条件的地区阶段性的举措,符合降费条件的省份,在两年内降低1个百分点,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行。
3、公平性不会丢
当前费率高于20%的省份要降到20%,而当前费率已低于20%的省份,则不在此次降费率范围内。而且降费率是阶段性调整。对于基金支撑能力较弱的省份,人社部将持续关注其基金运行状况。
4、待遇提高有曙光
企业减负,成本降低,盈利增加,职工的待遇有望提高。
所以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必定会不断完善,不断调整。对于偶们而言,短期内基本的保障是可以维持的,但是仅仅只限于维持。至于要说“赚”,只能等待长期的,整个经济步入正轨,随着企业和经济的增长,偶们附带的得到福利了。
个人感觉没有什么影响,可能我是男的,这个政策对女性同胞的好处还是比较多的。
对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做法,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合并两个险种并不直接带来费率的降低,但能带来制度运行成本的下降。
中国社保体系“五险一金”组成:
养老保险总费率28%(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8%(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
失业保险费率2%(单位个人比例各省自定)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75%,生育保险的平均费率为不超过0.5%。
首先,我们先来看下生育险跟医疗险是什么。
生育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医疗险——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在我看来,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是迟早的事情,并且利大于弊。
首先,是方便管理。从生育险和医疗险定义来看,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是存在交叉部分的。合并之后,人社部在经办的时候就不需要再判断到底是属于生育险还是医疗险的范畴,结算、报销都方便了很多,节省了很多人力成本。
然后,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也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没有合并之前,生育险是对特定群体而言的,合并之后,就可以让所有参保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险这一待遇,扩大了生育险的覆盖面。
最后,生育险跟医疗险合并并不会给参保人员带来什么损失。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员工待遇不会有改变,只是统筹的范围会扩大而已,社保基金与生育保险合并更有利于二者资金的调配。
我认为两个险种合并的最大好处,是加大了生育保险覆盖率,可以为育龄妇女提供更多福利。
我们国家目前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是不用缴纳的,因此其他非正规就业的妇女,以及就业单位不愿为其缴费的妇女,都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现在如果将生育险和医疗险二者合并,这样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
另外,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既可以降低成本,人员精简、开支减少,还可以给参保人带来便利,比如报销时会更加便捷。
至于说有什么弊端,暂时还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