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可以直接去找物业,要求它帮你解决,或者找开发商,如果他们不帮你解决的话你可以报关给媒体或者找质监站投诉。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⑤装修工程为2年。⑥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同时第八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房屋维修的保修费用及赔偿费由谁来承担呢?: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商品房存在不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缺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勘察、维修;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维修造成损坏的修复费用、误工损失和其他直接经济损失。”望采纳
联系物业,检查一下是否是户外的水管总阀门没有打开,或者是否连接安装入户了以及水表中是否充费等。
进户阀门没有打开,联系物业,让他给你开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