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准许,但放弃抚养权不等于不需要负担抚养费。
一、《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若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那么法院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2、在此前提下,若男方同意抚养子女的,那么法院会判决或调解将抚养权归男方,若男方不同意抚养子女的,法院则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归属。若判决或调解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依然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3、若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法院会做出财产的分割。
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