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执法机构是政府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部门,国家机关对于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和督促,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部门。
常见的机构有: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卫生监督局、建设局、交通局、审计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族宗教局、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等。
扩展资料: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
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
参考资料:
行政执法百度百科
行政执法机关其实就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都拥有执法权,所以都是执法机关。国务院下属的每一个部其实都是一个执法机关,它们与省市县相应的部门共同构成一个行政执法系统。另外,国务院、省市县乡政府也属于行政执法机关。
像工商局、市容局、海关……等,都设立自己的执法队伍;他们是依照国家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而行使执法权的。
政府是当地具体事件的管理者。工商局、城建局、城管大队等等综合执法机构由政府统一协调,这些单位有部分执法权,但是没有独立治安管理处罚法权。真正的治安处罚属于公安局以及所属分局,公安局由政府和上级公安局共同领导,上级公安局指挥业务,同级协调。行政处罚和500元以上罚款只有县级以上公安局、分局有资格独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