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办有行政执法权力。
相关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5、《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六条
6、《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7、《信访条例》第四条
8、其他地方法规
二、街道办的权利和义务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工作以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方便生活的文明社区。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日常养护等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
4、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
有的,街道办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执法权请参照乡镇政府的执法权。〔我不详说了,手机上网的,打字太多屏幕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