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成了医生的摇钱树
癌症病人有些是被吓死的,还有就是被医生活活折磨致死的。众所周知,癌症患者都已被认为得了必死之症,那么也可以说无论什么医生都还不具备拥有治癌的能力。奇怪的是2006年9月27日《广州日报》(A8版)刊出一则《各科室为何特爱癌症病人》。明明治不好的病,病人成了“畅销货”,各科室争着要。各科室争着要,就是各科室认为自己都能治。事实并非如此!原来是“癌症治疗费用昂贵,少则10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因此,癌症患者一直是各大医院争相夺取的‘肥肉’,甚至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也展开抢夺癌症病人的争斗。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挣钱。‘外科赚了钱,就把患者转到化疗科化疗,然后再转到放疗科放疗,等到这些科室的钱都赚够了,再把病人扔到中医科去。’”这种做法,本应为医者所不齿。各科室要争治癌症,因为这个病好赚钱,治死了也没有责任。这说明收治癌症患者的科室医生,对手术和化疗、放疗能否治癌,自己都没有信心。既然没有信心,却又如此积极,实在让人想不通!病人不死于病而死于医的不在少数。还有一些人在医生的治疗与癌症的双重夹击之下从鬼门关上逃了回来,却成了医生自我炫耀的对象——“存活”多少时间,就是他们治疗的成绩。没有人知道这是因为患者自己的生命具有顽强的抗癌能力。这些能力虽被手术、化疗、放疗摧残了一些,但因为命不该绝,阎王仍将他们放回人间。个别人的手术后,再经化疗、放疗还弄不死的,称为“存活”。“存活”的时间称为“存活期”。其意思当然是指病人患癌发现之时就已经是死了,经过治疗才活了下来。而且活了多少时间都算作医生治疗的功劳。被治死的,只能自认命该如此,反正癌就是死症。有专家把治死的叫做“过度治疗”。这些不断产生的新概念帮助现代治癌的“三把刀”,一步一步戴上大红花、登上了光荣榜。于是,许许多多癌症患者便被牵着鼻子走进了阎王殿。浙江嘉兴市有位张林荣先生,1990年患肺癌,“已属晚期”,手术后医生预期最多也只能活3个月,他坚持下来了。身体刚有好转,就开始化疗。第二个疗程还没有结束,“白细胞竟降至2000/mm³不到,好似再次被死神拖住了。我预感不妙,坚持拒绝化疗,并在病历上签具‘我自愿不做化疗后果自负。’此后,我的身体非常虚弱,就一直服用中药和食疗方法,并每天清晨由老伴用三轮车送我到公园强化体能锻练。三个月后我自己去公园锻练,严冬酷暑从不间断,经过连续五年与死神搏斗,在我花甲之年经医院检查,血象系数等指标全部趋于正常,我又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关爱生命,科学抗癌》第146~147页,周申生主编,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5月)张先生预感继续化疗不妙的时候,马上停止医生的所谓治疗,使得他逃离了鬼门关,至今已有几个年头。而做医生的,在预见不妙的时候,却不知道立即停止,还要张先生签署“后果自负”这样带有威胁性的字据。这里的意思很明白:继续治疗,有活的希望,拒绝治疗,必死无疑。这里反映出对这病的后果预测,有专业知识的医生不如一点专业知识也没有的病人。可见这种专业知识的价值一点也没有。假设张先生真的按医嘱,其后果如何就可想而知。这样的情况,我相信一个专业治癌的医生(有时候还被捧为专家),一生之中应该有多次碰到,至今没有几位站出来认真反思,实在是匪夷所思!医学是如何把治癌的专家们培养成花岗岩脑袋的,需要我们认真思索。 “生命不息,化疗不止”——医生要钱不要命! 据说“国外曾比较过化疗4、6、8次效果,发现4次效果与8次一样。至于实际治疗过程中,究竟应该化疗多少次合适,很难讲……一般来讲,手术后辅助治疗是4-6个周期。一般来说,医生采取一线化疗方案2个到3个周期。如果效果好,可以继续用到6个周期。如果一线治疗方案不起作用,可以采用2线方案;如果一二线方案都没有作用,按照国内某些医院的做法,会继续采用3线、4线或者5线化疗方案——这其实已经是过度治疗了,这在目前很普遍。”“按照国际做法,到3线治疗方案时,其实已经加入临床试验,美国是免费的,完全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但转到南方医院治疗的癌症病人中,做过3线以上化疗方案的病人经常看到。”到3线治疗,因为是做试验的,所以在美国实行免费。为什么免费,药用得重了对身体伤害太大,会不会使病人恢复健康很难说,要先做试验。 而我们做的却不一样,治病与做生意等同,医生尽可能地使病人多买他们的“货”,而不管后果如何。“‘一般一次化疗的费用可以有很大松动,可以是5000元,也可以是20000元,这就要看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医生会劝说患者用较昂贵的化疗药。‘本来只需要做6次化疗,但是医生往往会做到8次甚至更多。’”一般人们都会以为用药越重越好,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某医院治一小儿发热患者,使用菌必治等贵重药10天,费用达2万元,不仅退不了热,还使这婴儿的肝肿至脐下。后来他父母转送另外的医院,仅注射红霉素2次,药费只几元钱,就退了热。医生介绍化疗药物,往往暗示病人越贵越好,而不说对症最要紧(难怪的是,医生不知道那种化疗药是对症的)。病人和医生实际都缺乏癌症治疗的一般知识,以为超标准、高强度放化疗才会“治愈”,而不知道严重的毒副反应对生命的危害。在治疗出现情况后医生还要求患者咬牙坚持。结果不仅是缩短患者的了生存时间,牺牲了生活质量。病人乏识是情有可愿;医生乏识其责难逃!癌症的“过度治疗”成为促成癌症患者死亡的主要因素,它却被推给了癌症本身(亦即死亡是癌症造成的,与治疗无关)。医生自己则逃脱了良心的谴责。 “生命不息,化疗不止”。为什么医生一定要用化疗把患者送下地狱才算了结?部分癌症患者因为不懂化疗的道理,同时也怀着必死的恐惧,当然会以为只要医生还在给自己化疗、放疗,生命就会继续。殊不知现代医学的所谓治癌,只是一种要钱不要命的行当(钱是自己的钱,命是别人的命)。“有时人们曾经努力地进行着多药联合化疗,超大剂量的放疗,扩大根治、超根治手术,但这些过度的治疗并没有得到预期回报,相反却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手术使病人失去了原本可以保留的器官及功能;高剂量的化疗药物不但未能缩小肿瘤,反而使病人因高副反应更加痛苦和衰弱,甚至过早地失去了生命;过度的高剂量放疗,则会对肿瘤周围正常组织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三把治癌“杀人刀”的背后——缺乏一个哲学 基于上述,笔者认为,手术、化疗、放疗,乃是三把“杀人刀”,不是救人性命的治疗方法。癌症患者切莫上当。 刘易斯•托玛斯把西医当前治癌的三大方法,称为半拉子技术,亦即是不成熟的技术。他说:“在癌症治疗中所作的很多事情——手术、放射和化疗,都属于半拉子技术。因为这些措施都是指向业已形成的癌细胞,而不是针对细胞转变赘生物的机理。”(《细胞生命的礼赞》第29页,美国刘易斯•托玛斯著,李绍明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2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能听到这样报导:部分癌症患者(无论早期还是晚期病人)在接受了传统的外科切除手术治疗、化疗或者放射疗法后,身体内的肿瘤反而会越来越多,这就是现在人们不主张手术的原因,患者要是不手术的话,可能会生存的时间再长一点,做了手术之后,则会减少生存时间,因为癌细胞的生存环境就是酸性体液,就算是手术切除了肿瘤,但是大环境不改变的话,复发转移的几率更大,最终因癌细胞四处扩散而去世。这是什么道理?因为缺乏哲学思维的医学家们,只看到躯体,看不到这躯体后面的生命。他们以为,切除了躯体上的癌肿块,就等于消灭了病根。他们想不到不是身体生病,而是生命生病。是猪肉,鸡蛋,牛奶和环境污染惹的祸,如果躯体没有了生命,它是永远生不出癌来的。因此,只切除了身体上的癌肿块,生癌的原因还在生命里,还会把癌细胞生产出来。还有一点也是西医医学家们想不到的:尽管人体上生了癌肿块,人的生命还在维护自己的生存而与癌拼搏,这种力量,是患者之所以战胜癌症的主力。这就是许多癌症病人不治而愈的道理。这是上帝给人的自身免疫系统,如果一个患者失去这种力量,才是不治之症,任何治疗方法或药物都无济于事。医生的治疗方向,应是帮助人体里的抗癌能力,而不应该是削弱这种能力。 外科手术损伤了人体的许多组织,生命不得不优先动用大量“物资”和“能力”进行修复;化疗则全面掠杀人体的正常细胞包括大量可以抗击癌细胞的白血球;放疗除了组织损伤外同样会使白血球降低,同时会促成细胞癌变。所以,这些治癌的方法,并不是帮助人体恢复健康的方法,而是与癌症拼掉老命的方法。人们称它们为杀人的“三把快刀”。现在还有质子刀、光子刀、R刀和中子刀几种。这些刀带着先进技术的光环最容易产生误导。病人并不知道,“如果病灶广泛,或者已经到晚期,使用什么刀、放疗都没有用。”但是有些医院不管这些,个别医生还会鼓励患者用这些不见血的“刀”。目前全国就华北某地有一台质子刀。有人跟广东一些治疗肿瘤的医生说,如果介绍一个病人到山东做质子刀和放疗,介绍费就给4万元。明明是一个死窟窿,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前仆后继,争着要掉进去呢?
建议看看当地好中医【经方派中医】
http://v.qq.com/cover/g/gqkt2sv86bdn6ji.html?vid=w0011m9yxmo
晚期肺癌患者花光积蓄豪华旅游3年后意外痊愈
具体报销以当地医保的药物报销比例为准,一般只使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保用药,自费大概在20%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前提),进口抗癌药一般没有进入基本医保用药,大多属于全自费或者自费比例很大的药,而且直肠癌如果手术做的彻底,只要上顺铂或者5氟尿嘧啶就可以了,国产的质量和效果还是可以的,真正好的进口药国内药监根本不能过,都要托熟人从国外带回,使用出了问题,医院也不会承担责任,很多医院能上的进口抗肿瘤药其实和国产区别不大
详情咨询当地医保办
可以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