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明证实与烈士的关系,军烈属证明及烈士入伍的证明文件,及所在部队的相关证明,这个问理应得到解决,是可以得相应的抚恤金的。相关手续见意你到当地政府部门咨询一下,了解祥情。
死亡抚恤是国家对因战、因公和因病死亡军人的家属提供一定的抚恤金,以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社会优抚安置制度。死亡抚恤是优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
定期抚恤是带有救助性质的国家补助。具体对象包括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收入的,或虽有一定生活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因读书或伤残而无生活来源的;弟妹未满18周岁,且必须是依靠军人生前供养的。为了保障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的基本生活,定期抚恤金也随着物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调整。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补发31年的抚恤金?亏你也敢想。
这个要看看他们家是不是发放的有相关文件(当时老人家当兵时的证明),烈军属优抚证明。
2010-5-20 11:38的 回复
如果有证明证实老人家与烈士的关系,军烈属证明及烈士入伍的证明文件,及所在部队的相关证明,这个问理应得到解决,老人家是可以得相应的抚恤金的。相关手续见意你到当地政府部门咨询一下,了解祥情。
2010-5-20日的回复
只要能证实烈士与这位老婆婆是母子关系,而对方又承认了三十年来从未向婆婆支付烈士抚恤金的,民政局及相关部门是要给付这笔款项的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抚优待办法》都有讲述军烈属的优抚情况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均适用你所述的情况。在这里由于文字篇幅限制一下子不能祥细地告诉你,请你谅解。见意你到你当地政府法律机构咨询一下。本人并悠充地祝福你得到完满的解决!!(完)
请去当地民政局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