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你没有对案情说清楚,所以很难回答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你诉说的情况,应属于打群架的情形,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假如是多人无故攻击,并使用棍棒等对你的朋友袭击,你朋友在不得已情况下,使用刀(不能是管制刀具)砍伤人,则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人多了.这样的暴力行为有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的那么他就不是防卫过当,例如2个青年暴打一学生.那学生拿出削铅笔用的小刀把青年杀死也是不算防卫过当..所以也看实际情况来定
属于正当防卫,但是为防卫过当,应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
会的```因为拿刀是你的 不是他的``如果是他的刀就不用
防御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