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本质上是诉讼时效问题。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出借人没有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或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实践中,有很多出借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诉、或希望在条件成熟时再起诉等诸多原因,在这样情况下如何规避3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呢?通常的作法是是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则来实现。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而重新计算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切记的是,诉讼时效不管中断多少次,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即便是欠条诉讼时效过期,债权人依然可以主张债务人还钱,只是起诉到法院后,债务人抗辩的,法院会予以判驳。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条是确定债务关系的依据,除非虚假,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欠条中确定的欠款是否能够被法院判决偿还,需要看该欠款是否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欠条确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届满你应当在两年内向对方主张偿还,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主张了权力,则诉讼时效自你主张之日重新计算。
如果你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主张,对方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拒绝向你偿还,在此情况下,法院不能判决对方偿还;如果对方自愿偿还,你还可以收回欠款。
借条没有期限,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如果你现去找他还钱,他不还,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效是借条期后两年内,两年之后,法院不予强制执行,只能自己要,不能靠法律来要钱了。所以欠条还是有法律效力。只是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了。你的债权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效力是有的,只是涉及到胜诉权的问题。过了时效,只要对方不提,法院是不能主动以过时效判你败诉的。
关于2年时效:欠条,有还款期的,自到期时起算。无的以出具时间起算。借条,有还款期的,自到期时起算。无的,20年内可随时主张。
有效的。你们没有约定还款的期限是吧?还有,在这两年40天内,你有没有催他还钱?你今天给他打电话要钱(记得录音),如果他当场拒绝还钱,那么从今天往后推两年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