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逍遥过客”回答很内行,本人再补充:
1、消防设计图纸送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一定会有这样一句话:“经此次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应当送报我单位审核。”
2、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消防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一定会有这样一句话:“该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依法向我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这体现了消防工程的严肃性和责任性。
不影响整体设计的变更,就不需要。系统的变更就需要
《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施工质量的。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上述法律、部门规章都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规定,因此,经消防审核或者消防设计备案的工程,如有消防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向消防部门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