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能协议离婚的话协议离婚最好,毕竟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福气的共同财产由双反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予所得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放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得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且,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知道一万块钱对于这对夫妻的家庭情况是个什么概念,是多是少,如果一万块钱对于家庭的经济状况来说不算什么,那么就让法院来判决。
如果离婚时因为一方的过错而造成的,无过错的一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中过错就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但是很遗憾,好像你们没有证据。
结婚离婚,一结一离,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但是,一个家庭组织起来不容易,要维护家庭的幸福更不容易,不仅需要关心,理解,同样还需要智慧。奉劝年轻的女性朋友们,结婚不是儿戏,一定要慎重,仅仅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的伤害和痛楚都是事后无法弥补的。找自己的另一半,宁缺毋滥。不然,最后伤的最重的还是自己。
一般情况下,一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要进行调解,确认感情破裂的会准予离婚,分居两年是证明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按楼主描述的情况,分居两年后是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离婚不是男方拿一万块钱就了事了的,只要在结婚时两人没有关于婚前婚后财产的协议,那么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积蓄包括银行存款,房子等等在离婚时都是要平分的,而且有过错方还应少拿点(当然这里需要你的朋友证明男方有外遇之类的过错),在这里还应考虑到女方的困难,作为弱势一方,为了女方的以后生活,法院应该还是会把财产分给女方多点的。
更重要的是,若离婚男方必须支付给孩子长到18岁之前的至少一半的抚养费,这是一个父亲的义务,必须的,他没有理由不给,所以当然不可能是仅仅一万元可以解决的。
若男方仍如此强硬,女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法院会对他们的财产及小孩的抚养费等问题做出判决,到时候女方可以根据判决要求男方履行义务,若男方还不履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他履行,就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对楼主有所帮助。
一楼说的都很有道理,但是在实际的离婚当中你朋友会遇到这几点问题。
第一,男方虽然出轨以及有暴力行为,但是女方根本没有任何证据;
第二,虽然名义上女方可以分得家庭所有财产的一半,但是两人分隔两地,女方没有掌握家庭的财产权,所以男方要转移财产非常容易;
第三,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男方肯定都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考虑到中国大部分民事案件的执行情况,如果他不给,你又有什么办法?
很无奈地说,比起发达国家,我国婚姻法对于女性的保障几乎是零。
个人建议,首先,假装服软多和男方接触,最好的是能拿到男方存折工资单房产证明,就算拿不到也可以放松他的警惕;
第二,请一个专门的律师,让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女方想办法;
第三,找私家侦探掌握男方出轨的证据,当然能拿到他的财产证明更好;
但是鉴于以上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还有个办法是如果找齐女方的兄弟闹到男方单位,除非男方自己是老板,不然任何一个老板对这种影响自己生意的员工都会心生不满甚至开除;实在不行揍丫一顿,这种男人该被打得性生活都不能自理。
若夫妻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但有一方在深圳办了居住证满一年,不愿意回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律师,采取法院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几天之内就可以办好。
既然她家里较穷,带着1岁多的孩子生活很艰苦,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不如忍痛割爱 ,将孩子推给男方去抚养,不要让他太轻闲,这是不想离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