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KTV歌曲版权费合理吗?

2024-12-13 2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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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通常来说这类事由都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接受各唱片公司委托代唱片公司收取版权费用。具体收费名目也会不同。部分公益性演出收取版权费用后可以抵扣税费,商业演出则不能抵扣,如果会录制类似影音馆之类的媒体记录发行,收取的费用则会更高。当然也有类似友情赞助的,比如两家公司平时关系好或者艺人之间有合作,则可以达成免费协议。一首歌曲可以分为歌词和曲子,也就会有相应的词、曲作者。一首歌曲的词、曲版权分别属于词、曲作者。如果要对歌曲进行使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况除外,都要向词、曲作者支付相应的费用。音乐版权归版权者所有。版权所有者可以授权给第三方,然后第三方通过这个去盈利。打比方。你在酷狗上听某首歌,需要付版权费。你可以付给酷狗,因为作者已授权。如果有的作者是直接通过发布的这个,不想通过第三方。那么你就需要给作者。一般不需要联系版权局,你直接联系作者就行。如果你是想创作歌曲,来获取版权,进一步获取利益的,可以向中国版权局申请版权。

回答2:

你们都是只是看到了事情的表面,而且也是受了媒体的渲染报导的影响,我是一个业内人士,说一些我的看法,你们喜欢拍砖就拍吧。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KTV里播放音乐涉及三个权利,音乐作品的表演权,类似电影作品的放映权以及两者的复制权。法律为什么要保护这些权利,是因为,这些作品的权利人在创作这些作品的时候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一生也可能只写出一首成名曲,所以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对于唱片公司来说,他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制作、宣传、营销,每个环节必不可少,所以造就一首经典歌曲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词曲作者何其多,有名气的又有多少。而KTV利用这些人的创作来为自己赚钱,这种情况下,难道不该为此支出应该的费用吗?
知识产权这个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KTV里卖的啤酒,水果都是有成本的,但是这些看得见的东西都是辅助,真正起关键作用的还是这些歌曲,消费者来的目的也是为了唱这些歌,为什么这些智力成果就不能被大家理解呢?
水果是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音乐是音乐家们辛辛苦苦写出来的,都是财产,区别就是一个是实物,一个是智力成果。偷苹果是偷,为什么偷音乐就不是偷呢?
十五的月亮在加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之前受到所有的版权费只有16元,我们业内称为“十五的月亮十六元”,这是真实的事情。如果单个作者来维权,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一个人的力量怎么到全国各地去维权呢,不播放某个人的歌曲,KTV一般也没事,这样的情况,作者的权利是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保护的。所以国家要成立音著协、音集协这样的组织来集体维权,授权也是一揽子的。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了解这些真实的情况,希望大家能够理解这些辛苦的创作者和唱片公司,尊重知识产权!
说多了,呵呵!主要是网上一片骂声,我作为业内人士,有点意气之争的感觉,见谅!

回答3:

楼主的问题就出在不知道"他们凭什麼去收",所以就觉得是敲诈。KTV业者自己要主动了解版权方面的法律知识,避免触法,也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版权人也要让人知道你是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争端,营造和谐社会。希望有关的人自己都去泡泡版权法

回答4:

我只晓得我们做任何生意都有当地主管部门管理与收费,即使是国家税务局也要看我们流水生意情况合理收费,这个所谓的音集协在我本市甚至于本地区都看不见一个办公场所,又没什么服务,又没物价部门的小城市收费标准,胡乱要钱,不行就集体成被告,做了一生的生意都没去过法院,可是就是这个皮包公司让我去了法院,没有我们说话的余地情况下罚了我几万,你说全国大中小这么多城市,收和罚一年要搞多少钱啊?有帐吗?音乐人收钱了吗?国家税务各部门都收了钱吗?我有个这个公司多好,一个皮包公司说了算,走哪又有钱又有势力,羡慕啊

回答5: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