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为工伤并鉴定了工伤等级后,医疗费报销应该不在医保,而是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的(还包括其他很多工伤补偿或赔偿费用),如果遗失了医治发票应该是可以用医院的证明的。医保是肯定以医疗发票为依据的。可能就是你找错报销对象了。
工伤保险的医疗费报销是全额报销的。
医保中心的医药费报销一般是要自己承担一部分的。
而且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必须明确:那就是医保中心报销其实还是用的是自己的钱,这笔钱本来是用来平时治病用的。工伤保险的费用报销都是额外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与医保无关。
如果工伤报销用医保的钱的话,等于是用自己以后治病的钱来代替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工伤费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除非你可以去医院补出发票,否则没法报销,工伤保险报销要求全部使用原始发票,复印件等都不行!
发票可都是机打的,补办估计是不可能了,看来就像楼上说的只能灵活运用手段了,往医保那里多作作工作, 正常程序是要原发票的。
……找找熟人给县医保部门送礼吧,呵呵,原则上都有个灵活性
我听说,在你开了曾将办过发票的证明后,可以找其他发票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