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和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打开、查阅无法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和电子邮件,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犯罪需要查阅的除外;无合法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打开或者咨询。
由于保护未成年人在其成长过程中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福利等各个方面,以及现实生活中,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集中体现在未成年人的身心损害上,严重阻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影响未成年人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此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主要内容,重点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教育培训未成年人两方面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的法律之一。需要t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而不是保护少数特殊情况下的统治阶级,所以法律不会对部分特殊情况下的统治阶级进行修改。至于如何保护它,大部分是统治阶级的威慑,让统治阶级的人民知道,如果他们碰了统治阶级制定的规则,他们就会被统治阶级消灭,被剥夺人权等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设置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四道防线”。对家庭的保护。首先,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是未成年人基本生活环境,是实现其理想的起点和基本条件。然后,教材描述了家庭保护的基本要求。然后简要说明家庭保护的作用。家庭保护有两层含义:一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家庭侵害。为未成年人提供合适的家庭环境。关于学校的保护。学校保护有三层含义,首先说明学校保护的含义,然后说明学校保护对未成年学生的重要性。概述了学校保护的内容,即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护等。社会保障。同时指出,社会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指出,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文化、身体健康和劳动保障五个方面。司法保护。首先指出了哪些部门是“司法机关”,然后指出了在司法保护中主要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保护的就是18周岁以下的孩子,他们发生任何情况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有一些很可能会不被追究责任。
这种保护法保护的是遵纪守法,没有做违法乱纪的良好青年。
保护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给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保护,也包含了很多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