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孔子云,“过犹不及。”,你这个判断,关键在于“过多”,凡事一旦过了,就会出现谬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说的就是这个理。
所以,我们不提“过多”,而是主张“适当”。
从逻辑的角度,前提错误,无论结果如何都是假命题。
以上。
错误,你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他人才可以尊重你的权利。只有这样的互相尊重,我们才不会丧失自己享有的权利。【若有不到之处,请多多指教,谢谢】
当然会有所得失,如果处处为他人着想,把别人的权利看的比自己的还重,自己的权利自然会有所阻碍
上帝让你给别人打开一扇窗,就会给你关上一扇窗。。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可是我们有不得不追求公平,只有公平才可以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首先这是可以肯定的,所谓做事恰到好处方为佳,起到画龙点睛,否则就是画蛇添足,其结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