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由此可见,如果一审案件中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或者对于财产分割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或者所有权不确定的房屋,法院是不予分割的,需要在取得房产证或者确权之后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