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探视孩子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2024-11-16 23:24: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新《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睁森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登记离婚或判决离婚的,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其享有探望权,探望的次数、地点、时间长短等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双方未就探望权提出主张,而在离婚后发生探望权纠纷的,可以“探望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

若当事人一方不按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探望权,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因一方探视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就不能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衡量父或母探望行为的根本标准要看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从某种意义上讲,探望的执行也是一种交付行为,即将未成年人安排与探望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进行情感交流的过程。《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有义务协助权利人行使探望权,据此,作为探望权案件的被执行人是不履行协助义务人,因为有义务协助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或者加以阻挠,那么权利人行使探望权就无从实现。

由于探望权案件的情况比较特殊,涉及人身问题,应以说服教育为主、运用强制措施为辅的原则。执行具有强制性,这是法律赋予执行工作的权力,但是它只能是针对被执行人,或以暴力等手段干涉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的案外人,这个范围是法定的,是不能无限扩大的。它只能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并且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说服教育就是通过摆事实、讲隐早信道理,使教育对象提高认识,心悦诚服,自觉改正以前的不履行的不良行为,从而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方法。

探望权的实现应该提倡以强制执行为辅,以做工作协调为主。如果孩子已有了分析和认识事情的能力,在探望权的实现中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同意,就不应该勉强。新《婚姻法》之所以规定探望权,主要目的还是为保护孩子成长、约束父母尽到抚养责任。

在探望权执行中还应明确子女非执行标的物。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案件过程中,绝不可对子女采取执行措施,要坚决杜绝对子女采取哄骗,甚至采取强制措施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第三十二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灶轮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回答2: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也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因此肢裤,离婚后双方对孩子都有探视权,如果已经达成协议而对方不银饥肆履行的,可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采取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来达到探视孩子的目的。
手续也很简单,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锋轿、法院的调解书等相关证件,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就行了。

回答3:

好吧。。。看了前面几个回答有点看不下去了。。。
朋友,虽然你没有说清楚,但我想你应该是有权探视的被告了。
法律的强制执行一般不行驶于此,换句话说,我问,你觉得法院怎么帮你强制执行探视?一帮人护送着你去看下小孩??
法院一般会帮你打个电话说两句,这种家庭性的东西法院不好介入太多的。当然,如果你硬要执行强制规则,我也不阻止,真的有这套程序,只是。。朋友你的目的是要看看孩子吧。。。这样对孩子对将来看迅枝孩子都不好。。不可能每次都强制的。。。
所以,按照雀兄一般的规律。我觉得你不该满脑子想着强制,而是想想将来还要继续去看孩子的,也就是忍气吞顷昌袭声,或者说是有头脑的去和对方谈好条件协议。不管怎么说,判都这么判了,道理总归还是有的。除非对方直接说“老子不讲道理怎么了”,为此以牙还牙外,我觉得谈判是最最重要的,交换条件,如果看看孩子对你真的这么重要的话,多给点抚养费来交换等等方法都可以使用下。
最主要的是目的。感情是王道,金钱面子都是浮云。。。
最后祝福下。。。

回答4:

属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判决规定,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笑者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碰圆薯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腔启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生效判决书(裁定、调解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等,法院会审核。

回答5:

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申请。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探视权的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并有权采取拘留、镇简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是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孝旅辩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也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巧缺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