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质量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分类评价,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7-4-1。
表7-4-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评价步骤如下:
(1)先对每个水样的各单项组分进行评价,对照表7-4-1 确定各单项组分所属的水质量类别(属Ⅰ类还是Ⅱ类、Ⅲ类、Ⅳ类或Ⅴ类)。
(2)再按各单项组分所属的水质量类别对照表7-4-2 分别确定各单项组分的评价分值Ci(0分还是1分、3分、6分或10分)。
表7-4-2 单项组分评价分值表
(3)然后对每个水样计算其综合评价分值C,按下式计算综合评价分值C:
供水水文地质计算
式中:
(4)根据综合评价分值C,按表7-4-3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
表7-4-3 地下水质量级别标准
在地下水质量实际评价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现有水样资料的已测试项目与表7-4-1列出的项目有缺项的情况,因为有缺项,所以按(7-4-1)式计算出来的C值不是真正的“综合评价分值”,为了区别,对缺项情况下计算出来的C值改称作“复合评价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