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当得利起诉,还是起诉要求撤销

2024-12-29 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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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告在起诉前将银行存款转给前妻,作为子女抚养费,如果是双方事先约定的,也是按照约定的数额转付的,就是合法有效的,不能起诉要求撤销债务人对其前妻的转账。无论是以不当得利,还是以撤销转让合同为由,都是不行的,法院不会支持的。
如果转账支付的抚养费,远远大于离婚时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就是不合法的,属于无偿赠与的合同,属于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这笔赠与款,不能以不当得利起诉。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回答2:

以起诉撤销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