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确权工作没有结束前,向村小组说明情况后,找到作业人员便可从新指认纳入;二是已发证或所有确权作业已基本完成,可向村小组提出局面申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持村小组同意后的申请书到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后, 让其证明情况属实后,到县以上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补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