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各有责任,具体责任看交警怎么判,首先前车不该停在公交站点,后车追尾,不知后车有没有醉驾酒架啊?如果有对前车比较有利。还有就是看关系了,这个你懂的。 记得去看一下监控录像。看实际情况。找熟悉法律的朋友谈谈。 希望能帮到你。看下面的两个对你有帮助的案例: 停车不当被撞车主也得负责 调查显示,近80%的驾驶员认为:“我把车子停在路边,别人撞上出了交通事故,活该他倒霉!”而记者从交警部门今年处理的十起违停案例中发现,违法停放的车辆在被其他车“强吻”后,也需依法承担赔偿费用。停车未设警告标志赔4万 1月28日晚19时许,张某驾驶一辆车号为皖M204XX的大型货车行至大厂方水路时,发现右后轮一侧轮胎坏了,随即将车靠路边停下,开启灯光装置后便钻到车下取备用胎。 还不到5分钟就听见车尾有撞击声,等他爬出来一看,只见一辆摩托车倒在货车左侧,车手倒在路边,摩托车主的头盔已经撞得支离破碎。 医院诊断确定,该事故造成伤者钱某颅脑损伤、额骨骨裂等多处损伤,总共需费用近10万,虽然该起事故中,伤者钱某因超速行驶且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应负主要责任,但张某驾车因故障停车后,未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当负事故次要责任,将承担大约4万余元的赔偿额。雨天未开报警闪光灯赔6万 2月23日天空下着细雨,当晚8点多,梁某驾驶车号为苏AJ00XX的大货车,回到离丁家山路与姜桥路交叉路口东侧200米处的家中。梁将车停好后,开启尾灯锁了车门便回屋吃饭。没几分钟只听“嘭”的一声,梁出门查看,只见车子左后尾部倒着一辆二轮摩托,旁边还躺着一个人,伤得不轻。 经医生诊断,摩托车驾驶员肖某右额骨骨折,右眼球搓裂伤,右肋骨断裂5根,共需各项费用约20万元。事故民警勘查现场后分析,虽然该起事故中肖某因雨天驾驶车辆,对前方路面动态疏于观察造成事故,应负事故主要责任,但梁某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违法停车,并在夜间和雨天停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依法应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赔偿6万元。 停车不当撞了白撞 杨某把车停在路边,被出事故的自行车撞后车身受损,但交警认定杨某要负责 案情:车被撞还要担责任 前几天,广州市民杨某将一辆小车临时停放在马路路边,他停好车后就到附近的一个单位去事。等他回来后却发现一辆自行车撞到他的车上,车身受损。 杨某觉得很气愤,好好的车子被无缘无故撞了一个伤。可是,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后,却令他非常吃惊!因他停车不当,被交警认定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杨某对这个结果想不通,他表示不服,要求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但重新认定后,交警部门依然维持原来的认定。杨某不明白,本以为别人要赔偿他的损失,想不到损失没人赔,反过来他还要负事故的部分责任。 事因:被迫拐道连撞两车 记者从交警大队事故组了解到,原来当天傍晚,雷某骑着自行车在路边正常行驶,由于杨某的小车挡住了他的去路,雷某就骑着自行车拐进了机动车道。 在拐进机动车道时,雷某没有看清楚后边是否有机动车。刚好这个时候,后面驶来一辆人货车,由于事发太突然,人货车与雷某所骑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雷某再与杨某的车碰撞,结果造成雷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值班人员赶赴现场,交警确认杨某的小车是违章停在路边,而没有按规定停在停车场里。杨某也承认他当时是为了省钱。所以,事故的成因与杨某的违章停车有关系,判定杨先生负次责是正确的。而同时,由于杨某违章停车,有关的执罚部门还可以对他的违章停放作出处罚。 责任:拐道负主占道负次 该事故的处理人员对记者说,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杨某也提出说他的小车虽占用道路停车,但他并不在车上,也不知道事故的发生,他不应该负事故的责任。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明确规定:“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在这宗事故中,骑自行车的雷某,没有看清路面情况,没有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而是盲目进入机动车道,所以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小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章并长时间停车,把道路当成停车场,导致雷某骑自行车不得不借机动车道通行而造成事故,所以杨某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部门的有关人士说,事故的重新认定是最后的认定,不可能再作出第三次认定了,在程序上,他们已经完成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也就是说可以终结处理了,如果当事人还是不服的,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上诉。 提醒:乱停放易造成隐患 目前,广州市机动车增长很快,停车场远不能满足车辆停放需要,占用道路停车现象非常严重,酒楼旁、住宅小区边、人行道上,经常看到违章停放的车辆。这些乱停乱放的车辆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所以,提醒司机注意,停车时,请你认真看一下是否按规定停车,想一想这个案例,作为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