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贫困户识别程序:
1、公开贫困户标准到村到组到户;
2、公示贫困户名单到村到组到户;
3、公开评议。对有争议的可上可下、可甲可乙的户,村“两委”要成立由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4、村两委研究决定;
5、公开公示结果;
扩展资料:
贫困户脱贫标准
(一)贫困人口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贫困村退出。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三)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
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相关力量对地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线
中国目前的贫困线是2011年确定的,农村(人均纯收入)贫困标准为2300元,这比2010的1274元贫困标准提高了80%。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8200万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占全国总人口近十分之一。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绝大部分按此标准确定的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解决,今后扶贫的重点自然应转到重视穷人非食品消费需求和强调培养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方面来。我国现行的贫困标准只相当于人均0.7美元左右。这就导致了对我国贫困人口多少的争议。 虽然经过此次大幅上调,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的距离为史上最近。
以2010年的国家扶贫标准测算,中国当年的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2.8%,提前五年实现贫困人口减半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而在联合国86个自定标准的国家贫困发生率平均达37.4%。
2016年识别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