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案件中双方同意离婚,只是因为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法院会判决离婚,并就财产问题一并处理。
离婚案件属于普通的民事案件,法庭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是否判决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该视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理应判决离婚。
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法庭会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情况下依法判决。
诉讼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分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要在离婚之诉时协商解决或由法院判决,不能等以后再分。
你娘家给你买的车属于赠与。若在给你买车时,明确表明该车是赠与你个人的,那么该车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分割。若明确表明是赠与你们双方的 ,或未做表示,则该车视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
离婚案件一审时,都要进行调节,若是调节不成,即应该判决,一般期限为从立案时起,六个月。所以不可能一直拖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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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离婚不成立的,有两种起诉方式:
1、一审判决书下达后15天,对判决不满的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没有新的有力证据,一般就要用第二种方式;
2、一审6个月后进行二审,二审一般都会准予离婚。因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原则: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婚姻法》离婚条款释义: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肯定可以判决离婚。财产问题,可根据查清事实判决,如果事实不清,可要求离婚后另诉
干嘛不请个律师 省得被忽悠
中国这社会有理也说不清
可以给南京电视台的法制现场打电话 他们有个律师团 可以提供帮助的